尊敬的 :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 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a)是由信息产业部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以及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协会于20xx年6月21日在北京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农业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涉农电商行业专业组织,成立于20xx年3月16日,总部落户湖南长沙。 本中心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内部从事农业电子商务事务和农业信息化发展等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业化行业服务组织,是整合全国农业电子商务的资源平台、发展平台、数据平台。我们的定位是:政府的参谋助手、行业的发展推手和会员的桥梁纽带,充分发挥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职能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权益、促进行业发展作用。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业电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电商服务为核心,服务维护农业电商企业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电商事业和产业的科学发展。
本中心将始终遵循“热情服务、协调整合、平等合作、自强自律、促进发展”的五项原则,在“提供信息、促进营销、打造品牌、合作联盟、行业自律”等方面积极发挥本中心的行业组织优势、国内外媒体资源优势,最大限度代表会员以及农业电商产业发展的利益,推动国内外农业电商产业的双向融合互动。
为了构建专业化的全国农业电商服务体系网络,本中心将与各省市有影响、有资质、有能力的农业电商、教育培训、电商平台、认证检验、会展媒体等相关行业的优秀企事业单位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我国农业电商事业和农业电商产业的发展,现将相关合作事宜告知如下:
1、中心授予战略合作单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农业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副会长单位”称号;授予单位负责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农业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社会职务和交往身份;颁发精制铜牌及证书,本中心网站予以公示,享受本会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基本服务内容。
2、战略合作单位可享受本中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及下属省市电子商务协会商会的信息资源。
3、双方每年共同举办、策划、组织并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如论坛、展览、博览会、媒体交易会、招商会、新闻发布会等。
4、相关项目的实施和开展,双方可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项目方案、实施计划和预算费用
等内容。
5、战略合作单位以缴纳会费或资源置换的方式享受副会长单位的服务。
6、战略合作单位可提出具体合作需求,双方共同商榷。
衷心祝愿贵单位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更上一层楼!衷心期待贵我双方紧密务实合作,携手共赢!
联系人:花放(常务副秘书长)
手 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农业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二0xx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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