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稳低、提质、惠民、创新”四个重点,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服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实现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的预定目标,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市司法局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下达20_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倡导婚育新风,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切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三)抓好本单位、本系统计生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100%;出现政策外怀孕,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切实兑现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四)制定、兑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1.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积极开展人口计生法律咨询,维护人口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打造幸福漳州”活动的实施意见》(漳委〔20xx〕65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参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优先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流动人口和农村“二女”户、独生子女户的困难户提供法律援助。
(五)服从属地化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所在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共管协议,服从其相关管理。2.积极协同所在社区居委会做好“三查一治”工作。在岗人员由单位向居委会通报,并负责管理;下岗人员、聘用的外来人员或出租房(店面)承租人,由单位协助社区居委会,通知并督促其按时参加“三查一治”。3.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生育关怀行动”等,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六)帮助挂钩村(居)做好计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挂钩村(居)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积极开展“挂一村帮五户富万家”活动,加大对计生困难户和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帮助其解决生活、生产、生育等方面的问题,使其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层层制定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政绩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凡出现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指派一名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工作,指定专人专(兼)职负责本单位人口计生工作,建立必要的管理台帐,保证经费投入,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积极参加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种会议和活动,年终按时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履职情况。
三、检查考评
市局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组织有关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各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意见(试行)》等规定兑现奖惩。
四、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计生办、责任单位各持一份。
(二)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不受换届和主要负责人变动的影响。主要负责人变动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对其完成责任目标的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市局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责任人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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