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贷的有关规定,就租贷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租贷期限。
租期为 年 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 天内交清,交租地点在 。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祖代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 %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贷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贷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贷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交款方式:付三压一,季付(押金2400元整)。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延迟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贷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由乙方负但。
3.租贷期间,如乙方确需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4.租贷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贷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贷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贷期间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 合同满期,如甲方的祖代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协调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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