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巫山县东胜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 ),需要租赁甲方地处( )房屋门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生产经营场地房屋门市为:门市 间,门市长 米,宽 米,计 平方米。共计 平方米,门前空地由乙方停车使用,租赁门市前后左右环境:前( )为界,右( )为界,左 为界,后 为界,租赁日期由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延后门市装修 日)
二、门市租赁资金每年 万,甲方必须保证水电到户,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付款方式采取先付费后使用,每年一次性付清。
三、租赁期为5年,(从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在5年租赁期内甲方应保持租金不变,不得擅自涨价,五年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应先行优惠租赁乙方,届时另行协商。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门市结构,所需门市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撤除、搬迁,甲方不得干预阻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各执一份为凭,未尽事宜可作补充条款附后。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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