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指标值。
第三条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第二条)标准要求,由出卖方承担(更换合格品或退货),负责期限: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由出卖方承担。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时,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天起,于___天内交货完毕方式:买受方自提或由出卖方代办运输,交货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到达地: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方在收货地点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第二条)检验,或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相关检验依据质量异议提出时间为标的物到达后十五天内期间无异议等同为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提供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如需出卖方技术人员赴现场配合指导,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款到发货。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待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例,出卖方不能按期供货,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种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只能选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出卖方收到买受方预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约定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由双方协商延期或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合同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等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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