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性别:
编号:
××员工餐厅隶属于×公司,本合同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制订,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餐厅员工。
××公司员工餐厅(以下简称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就招收/聘用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受聘,甲方同意录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甲方录用后,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但因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而被辞退,甲方不发给补偿金。在试用期间,如发现隐瞒过去的不良行为或患有不适合在大厦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过失,严重违反合同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第三条
员工职责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动乙的工作。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听从调动,服从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指标和任务,认真执行本合同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能在合同期内受雇于其他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兼职甲方以外任何职务。
第四条
工资福利待遇:乙方在试用期间和转为正式聘用职工后的工资和资金按其工作岗位和甲方的工资标准及奖励办法发给。
1.按国家规定,乙方每年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共22天法定有薪假日。
2.按甲方规定享受有薪年假。
3.婚、产、丧、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时(不含吃饭时间)工作制。乙方应在政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如需加班加点,按甲方规定,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或发给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本人平日加班工资的2%.
5.病假需取得甲方医务室的病假证明或医院证明,病假工资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6.乙方有正当理由,可请事假,请事假必须经过申请批准,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乙方每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员工因患疾病,病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医疗保健、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奖惩:乙方工作优良、业绩显著,甲方可根据奖惩条例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如违反本合同和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直至解除合同。亦可同时给予经济处罚。解除合同须征得工会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内,若提前辞职,应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七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凡因下列情况之一者,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1.因甲方营业条件变化而多余的员工,又无法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乙方。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有权向甲方提出辞职,但需提前一个月递辞职申请书。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年限的,须按甲方规定退还培训费),但不享受补偿金。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职的,按除名处理。
3.乙方在合同期内达不到公司规定的员工职责要求,经甲方做工作仍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补偿金。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屡犯错误不改或触犯国家法规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贴金。
5.合同期内,乙方如遇离退休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办理。如遇参军、支边、扶贫等情况,甲方应给予大力支持,并保留乙方继续工作的权利。合同内容自批准之日起自行中止。
6.凡是解除合同的员工均要退还由甲方分配给本人的住房。
第十条
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按国家及省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3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下列情况,不能解除合同:
1.员工在本企业内因工伤、职业病,被劳动鉴定部门认识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期满不能辞退,甲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2.因病或非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在孕、产、哺乳期内合同期虽满,合同亦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第十二条
由于无法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劳动合同内容不能全部履行或完全无法履行,届时可根据情况经双方协商更改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合同可自动顺延或重签。
第十四条
甲方制定的《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需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甲、乙和工会三方同意。合同内容如与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工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各项条款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劳动局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