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加盟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开办“鞋护士美鞋坊”专业皮鞋、皮具美容连锁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特许经营涵义
第一条:鞋护士美鞋坊是甲方创办与管理的全国性皮鞋、皮具美容修饰连锁店。鞋护士连锁经营网络的店面形象系统、店面管理流程、服务标准、价格体系与网络管理制度均由甲方制定。甲方的商号、商标、经营模式与管理制度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特许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使用。
第二条:特许经营区域:
在乙方完全认同本合同条款及同意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甲方特许乙方于 省(自治区) 市 区(县)开办鞋护士美鞋坊连锁店一家。
第三条:乙方加盟甲方之前,应当事先在当地办理个体经营执照,其经营范围为擦鞋修鞋服务,并且自行设立店名。经甲方授权后,乙方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店面门头,门头统一店招为“鞋护士美鞋坊”,店招须标注“全国第号连锁店”。乙方加盟甲方以后,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享受甲方的专业指导培训。
第二章:乙方需要交纳给甲方的费用
一、加盟金:乙方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之前,需要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加盟金人民币 5000 元。此费用为甲方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以及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收取的技术培训费用。
二、保证金:乙方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之前,需要向甲方交付加盟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的条件下,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三章: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l、甲方的商号、商标及一切经营管理制度与经营模式,甲方拥有所有权。
2、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技术水平、收费标准、店面形象、员工素质、顾客管理等有监督、检查、考核与要求整改的权利。
3、乙方未按本合同及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要求装修店面、提供服务,或因为其他行为影响了甲方的声誉与合法利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甲方每年按人民币商标使用费。首年商标使用费乙方应于加盟合同签订之日交纳。以后每年商标使用费的交纳日期为上年交纳之日起满一年后的十日内。乙方欠缴商标使用费,甲方将按每日1%标准收取滞纳金。欠费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销售非“鞋护士”品牌产品,并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产品转交他人使用或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6、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经营或转让他人经营,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停业或转让之前,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好顾客关系及其他纠纷,否则甲方对乙方的转让合同不予认可。乙方因停业或转店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店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由乙方自行在当地办理办店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派来的人员进行店面管理、擦鞋与修鞋技术培训。培训期间食宿费用乙方自理。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有偿提供开店所需自用产品及销售类产品。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商圈保护,具体范围视情况由甲方确定。
三、乙方的权利
l、经甲方授权后,乙方对甲方指定的商号、商标及管理制度有使用权。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与皮革修饰技术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有权享有甲方知名品牌带来的经济效益。
4、乙方有权使用和销售甲方系列产品。
5、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商圈保护政策。
四、乙方的义务
l、乙方开店之前必须在当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商号、商标或产品从事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使用和销售甲方统一提供的产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价格与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或终止合同。
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店面装修效果图进行装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甲方统一的装修标准。对店面形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
5、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加盟合同只限定开设一家加盟店,如发现乙方未经甲方授权私自开设分店或有其他恶意竞争行为,包括利用甲方的经营模式、技术、产品从事其他品牌同类店经营,甲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四章: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一方违反合同中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需要向对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合同续约与终止
l、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约,需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受理后对乙方的经营现状、店面形象、服务水平、员工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符合
3、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不能续约,双方应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拆除一切鞋护士标志,停止使用鞋护士产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废业手续。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地点为签约地。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需加盖甲方公章有效。
补充条款:
(一)乙方加盟后,如本人再开分店,享受加盟金50%的优惠政策;如乙方引荐他人加盟甲方,则甲方经核实后,给予乙方加盟金50%的奖励。
(二)乙方在甲方购买的产品,如保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非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货,但可以调换货品。以下产品不可调换:(1)护理系列中的绒面革保养剂(2)化料系列中的全部产品。
(三)乙方店面享受商圈保护范围为方圆一公里。
(四)乙方在甲方购置的修鞋或洗鞋设备,一年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免费维修;一年后出现故障,甲方有偿维修。
(五)对乙方提出的店面宣传、开业促销或店庆等方案,甲方同意给予必要的策划支持。
(六)乙方作为当地第一家鞋护士连锁店,如甲方在当地设立代理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乙方如果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
(1)未经甲方允许私开分店;
(2)向竞争对手泄漏我公司核心技术或商业机密;
(3)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私自将店面转让他人经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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