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县人事人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事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事人才工作全局,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xx年我县人事人才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强化公务员考录工作。20xx年春季公务员招考强化专业对应,完成了县直7个部门17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审批工作;20xx年秋季公务员招考,共计招收3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涉及13个县部门,涵盖17个大类专业,22个职位,目前已完成笔试、面试和体检工作,正在进行政审工作。20xx年春季计划招收公务员11名,招考计划已报经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并按相关考录规定,上报省、市公务员局审批。及时对试用期满的26名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职定级和登记工作。
2.建立公务员信息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原“福建省人事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基础上,认真查档、审核、校对,补充采集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新增的公务员指标信息和缺失信息,初步建立起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管理信息数据库,并高质按时将公务员信息数据上报福州市公务员局和相关部门,同时做好数据库的日常应用管理。
3.严格考核,激励先进。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对20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48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给予嘉奖,并对20xx年、20xx年、20xx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的1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给予记三等功的奖励。
4.做好事业单位“参公”报批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做好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关于福州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报“参公”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时做好县人社局下属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及县科技文体局下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工作。
5.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全县55周岁以下的公务员参加行政强制法网络培训和测试,促进全县公务员学习掌握行政强制法的重要意义与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提出的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据市公务员局的安排,及时组织非公安系统新录用的12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参加市公务员局举办的公务员初任培训。
6.积极调研,献计献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县公务员队伍的人员结构、进入情况、退出情况、考核、奖惩和培训等状况进行汇总上报。组织我县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填写《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个人调查问卷》。针对基层公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撰写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材料,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强专技人员队伍建设
1.完成退休专技人员细分级别调整工作。对全县事业单位中,在20xx年7月至岗位设置工作结束期间的退休专技人员进行为期半年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严格按照条件进行逐个审核,并结合我县实际,借鉴周边县(市)区经验做法,制定了3套方案,经县职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为我县489名符合条件的退休专技人员办理了细分级别调整和工资变动手续。
2.认真做好专技评聘工作。
一是做好职称确认和委托评审工作,认真做好委托评审人员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全年累计开出委托评审函27份,委托省、市各职称系列评审委员会为我县专技人员评审高级职称23人,中级职称20人,初级职称6人。
二是做好初级专技职务的确认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为教育、林业、环保和住建等各系统所属事业单位30名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组织我县683名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积极主动为上述确认和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职称证书。
三是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审核管理工作,全年累计为我县125名专技人员办理岗位聘任手续,为3名工勤人员聘任上一级技术工岗位,1名工勤人员转岗聘任管理岗位办理审批手续。
3.抓好继续教育培训和验证工作。严格执行“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晋升的必备条件”的规定,积极牵头市公务员局专技处人员来我县参加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验证,共为全县915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20xx年度继续教育情况证书验证,共组织11批次计1325名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同时,组织全县579名工勤人员分别参加继续教育现场培训班和网络继续教育报名、考试,并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
4.加强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工作,组织57名工勤人员报名参加技术工等级考核,组织19名工勤人员报名参加技师岗位等级资格考试。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新的工资制度
1.全面完成调整全县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审批工作。在去年年底测算的基础上,20xx年初,我局工资科对测算方案再次进行修改、完善。为使我县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方案符合国家及省、市的工改政策,并更加贴近我县的实际,我局上上下下多次来往于省、市工改办,并根据上级工改办的意见,与周边同类县永泰县工改办密切沟通、探讨。
经过不懈努力,拟定定出较贴切本县实际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方案,该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顺利通过省、市工改办的审批、核准,于20xx年1月起正式下文实施。我局工资科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局主要领导和工资科工作人员一起上,牺牲了所有节假日并加班加点,将原本两个月才能完成的工作量,在一个月内审批完成,并准确发放到位。
全县政府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5476人、退休人员3175人,共计8651人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工作顺利、按时完成。新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有效地缩小了我县与福州市直及市所辖其他县、市(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水平的差距,进一步调动了全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指导政府口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津补贴工作。为提高各单位对福建省人事信息系统软件的运用能力,配合做好调整全县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审批工作,我局工资科专门编写了工资软件操作教程,指导各单位对软件进行正确升级,并通过专门培训、现场讲解和上门指导操作等方式,帮助各单位在审批工作中做到“不耽误,不批错”,有力保证了此次全县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审批工作的顺利完成,实现了好事办好的工作目标。
3.落实岗位设置后新聘人员的增资审批。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设置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及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实现了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制度的整体入轨。按照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对100名因岗位职务变动的在职人员进行了工资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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