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认识,于X年X月X日在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a.儿子/女儿由X方抚养,随同X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X方全部负责,X方应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XX元给X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b. X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X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支付至X方指定银行帐号。
X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姓名:
账户:
开户行: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X方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X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2)房屋:......。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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