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及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全年安排12次接种,每月1日为关坪片接种日。2日为金竹片接日;3日为威箐片接种日;4日为乐民片接种日;各接种点疫苗由防保组人用冷藏箱当日运送到接种点。村医必须做好每次冷链运转《常规免疫完成情况记录表》,以便进行通知接种。
2、乙肝项目的管理:做好乙肝查漏补种工作,保证补种率≥95%以上;要求各村加强孕产妇摸底,掌握在家出生的新生儿动向,24小时内及时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保证在项目结束后在家分娩的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同时,结合新农合政策,动员孕妇住院分娩,提高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达95%以上。
3、冷链管理:做好冰相、冰柜、冷藏包的维护,建立冷藏包领发登记。
4、卡证管理: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5%,(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组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站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站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6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5%,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定点接种:
(1)继续抓好和完善定点接种,对一年来定点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定点接种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定点接种点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定点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接种技术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4)进一步搞好定点接种点的建设,按定点接种点实施规范的要求建立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各延伸接种点逐步按预防接种门诊的要求达到定点实施规范的要求
(5)按定点接种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按时上报接种成果报表。
7、计免资料管理:
对上级印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掌握如下资料:
(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0-6岁儿童数;
(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
(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
(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
(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
(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成果报表;
(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
(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
(9)计免保偿资料;
(10)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
(11)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
搞好三种图表(人口构成情况统计表、免疫规划针对性传、染病发病情况、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上墙,继续完成消灭脊灰和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95%;
(2)20xx九年出生儿童1月内上卡率达100%;
(3)“五苗”十二月龄接种率95%以上,1.5~2岁组加强、3、4、6岁组“三苗”复种率90%以上;
(4)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其中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5)疫苗运转过程中必须使用冰排,定点接种延伸点必须在1天内完成接种。
(6)资料上报:各接种点在接种完成后在当天内将接种成果报表上报卫生院,5日内上报县疾控中心;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上报下一轮疫苗需求计划、疫苗冷链运转报表;每月5、15、25日前上报AFP旬报表和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监测旬报表;每月5前上报新增目标儿童表;每月上报一次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统计表。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在年初上报,工作总结、免疫规划资料、计免档案于次年1月10日上报。
二、培训、宣传
1、免疫规划培训:在每次运转前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村级卫生人员6次以上,平时安排专题培训2次以上并作好运转例会记录。
2免疫规划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计免宣传,重点进行计免宣传乙肝疫苗接种,挂横幅、写固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画,计免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
三、免疫规划督导
1、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防保组对各村免疫规划工作全年督导4次以上,并作好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后作好督导记录和总结。
2、卫生院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1/3村接种情况,写好督导总结;半年和年终对辖区内免疫规划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接种经费。
四、监测
(一)、温度监测:做好冰箱、冰柜温度监测,每日监测2次(上午9时、下午5时),冰箱冷冻室和冷藏室温度分开监测记录。对停电等情况做好好相应登记。
(二)、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监测:
1、AFP:全镇卫生人员必须及时报告AFP病例,并协助县疾控中心采集合格标本,收集病例资料。
2、麻疹、流脑、乙脑:
(1)进一步加强卫生院传染病的报告和管理,防止传染病漏报、迟报或不报。对发现的疑似病例,24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2)主动监测:每旬1次对卫生院开展主动监测,同时深入辖区进行主动搜索。
3、传染病疫情暴发:加强对学校、工厂等人群聚居地的传染病监测和主动搜索,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对暴发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核实,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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