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火车站西邻 ,租赁建筑面积为 800平方米左右。钢构车间520㎡左右,砖混瓦房11.5间。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 日止。租赁期 年。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年租金为 36000元。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押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每半年一付,支付日期在头一个月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租赁押金。在租赁期满无其他费用纠纷,甲方应及时退还押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工商、税收、债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如有违法经营或拖欠工人工资及责任事故等事务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地面增设的一切附属设施归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权。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中止合同。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无条件搬离,无拆迁补偿。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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