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扑火装备建设。合理补充设备,完善灭火器具。在原有15台风力灭火机的基础上,镇财政拨出7000元,购买最新进口灭火器一台;拨出21000元,购买消防泵一台;拨出8000元,购买扑火队服装、盔帽60套,从硬件上保障和提高了林火预防和扑救能力。
2、加强森林防火巡逻队建设。镇一级配备巡逻员8名,各村自配巡逻员1—2名,共35名。从工资待遇、工作职责、巡逻工具、工作监督四个方面入手保障工作水平。一是确定工资,每名巡逻员每月600元;二是明确职责,以合同形式签订每位巡逻员的职责、巡逻范围;三是发放工具,要求巡逻时身配袖套,带二号工具、柴刀等;四是加强督查,镇农办干部会同值班人员每天对巡逻员进行查岗,对巡逻过程进行记录、考核(扣分),考核结果作为次月发放工资的依据。
3、加强扑火队建设。在原有队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进行调整,组成共35人的专业扑火队。根据我镇山林分布情况和地理位置,对专业扑火队合理分组,其中后洋村15人,涨坑村10人,溪下王村7人,镇级正副队长3人。为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一方面对他们进行了扑火培训,另一方面为他们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以解决队员的后顾之忧。并要求队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呼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调动扑火队员工作积极性,镇党委、政府对工资予以明确,一小时50元,1—2小时100元,2小时以上200元。镇机关内部也建立了第二梯队扑火队伍,由50岁以下的男同志组成。在此基础上,各村也组建了村级扑火队,共300人。
4、狠抓四项工作
(1)加强对重点地段的监管。我们根据森林分布情况和历次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制定了《大佳何镇森林防火预案》,划分了a、b、c三级地段。对a级地段,我们重点加强了监管,增强了巡逻人数和巡逻频率。对某些火警频发的高危地段设立了嘹望哨。
(2)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根据经验,痴、呆、傻人员、某些老年农民以及中小学生是产生火警的特殊人群。为此,我们对这些人加强监管。要求监护人看管好痴、呆、傻人员和中小学生,严格限制其携带火种,看管好他们的活动,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林区;禁止老年农民在山区和近山区使用生产用火。如果发生火灾或火警将追究其监护人的经济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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