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局xx镇城关派出所:
我叫,男,x年xx月xx日生。家住。现申请为我儿子,更改名字为请贵所予以批准!
我儿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男,汉族,x年4月18日生,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章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而且周围重名的孩子有四、五个,给学习、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孩子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申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儿子的改名申请为!
特此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