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新学期伊始,我们又回到了久违的校园。时值西门建成方便了全校师生,但是过街不走天桥的不文明现象正在悄然涌现,西门过街天桥建成后,过街的斑马线自动取消,所以横穿马路既不安全,又属于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为了养成师生们的安全意识,保障师生们的生命安全,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总会在此发出倡议:“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过街请走天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八十九条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所以过街不走天桥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作为公民我们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作为一名肩负着家人希望,怀揣美好未来蓝图的青年学子,我们更应该不断提升个人文明道德修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2、为了帮助大家养成过街走天桥的交通习惯,校学生会和校青年志愿者总会从今天起将设立志愿者服务岗,希望广大师生尊重并支持志愿者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安全志愿者的指挥;过马路时不横穿马路,走人行天桥,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或聚集停留;西门出行时选择走天桥,让过街走天桥成为一种习惯。只要我们全体同学都做文明的践行者,文明出行的习惯就会形成。
3、人人争做交通安全的倡导者。我们希望在志愿者的带动下广大师生也能够加入到我们的志愿者队伍中来,和我们一起劝导不文明行为,让过街走天桥成为一种文明,带动大家的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交通规则,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遵守交通规则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
老师们,同学们,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共同营造一个讲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校学生会
校青年志愿者总会
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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