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若羌县若羌河水库工程
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若羌县若羌河水库工程的爆破工程施工。
2编制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
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⑹《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⑺《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⑻《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13);
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
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⑿监理合同《新疆若羌县若羌河水库工程工程监理标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建合同《新疆若羌县若羌河水库工程泄洪兼导流洞施工标施工合同》等;
⒀经审查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等;
⒁工程招投标文件《新疆若羌县若羌河水库工程泄洪兼导流洞工程施工标招标文件》、《新疆若羌县若羌河水库工程泄洪兼导流洞施工标投标文件》;
⒂其它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若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规范作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为准。
3施工安全特点
本工程监理标爆破工程内容包括:拦河坝、表孔溢洪道、泄洪兼导流洞、灌溉引水发电洞及电站厂房等建筑物开挖爆破。
⑴自然地势陡峻,开挖高差较大,施工道路布置非常困难。
⑵多任务工序、多任务工种上下同时作业,施工干扰大。
⑶开挖量大而工期紧,必须有大量设备人力投入及完善的施工组织。
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控制要点
4.1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⑴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合同项目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性评价。
⑷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专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⑸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⑹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⑺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⑻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当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发送指令进行停工整改。
⑼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⑽监理工程师应按照业主相关文件的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在开挖爆破施工过程相应的安全责任。
⑾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开挖爆破施工专项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
⑿监理工程师负责或参加协调和处理开挖爆破施工过程需解决的安全问题,检查施工单位劳动保护是否符合合同和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⒀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开挖爆破施工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程、规范及发包方的相关规定。
⒁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开挖爆破施工时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⒂当开挖爆破施工造成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经总监授权,责令施工单位停产整顿。
⒃安全档案资料的管理。
4.2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爆破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管理、火工材料管理、安全警戒措施是否到位等。
4.2.1施工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
控制施工爆破作业按报经批准的爆破作业措施计划进行。在进行施工爆破作业前,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下列安全准备和施工安全检查:
现场爆破作业的指挥机构已经到位,其职责分工已经明确;
现场爆破作业的告警系统运行有效;
在爆破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和不可撤离的设备已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经检查符合要求;
在爆破危险区内应撤离的设备、人员等必须撤离的人和物已经撤离;
钻爆参数和起爆网络连接经检查符合要求;
其他必须检查的安全和防护设施经检查符合要求。
4.2.2监理对开挖爆破施工的技术措施管理
施工单位在爆破作业前应编制《xxx工程开挖爆破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送监理部,并通过安全性评价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爆破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
1)洞室爆破作业;
2)边坡(露天爆破)爆破作业。
施工单位编制的爆破施工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涵盖: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职责、火工材料的保管、领取、运输、使用、退库等安全管理办法和设置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监护等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边坡开挖和洞室开挖的爆破设计必须经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并在爆破后对爆破的质量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爆破前应提交爆破试验参数,并按照爆破试验参数进行爆破设计。当围岩类别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爆破参数,并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参数交底。
施工单位在明挖爆破作业前,应在爆破飞石控制区外的相关部位设置爆破作业的公告牌。公告牌内容应明确爆破作业的相关信息(爆破时间、爆破信号、警戒范围及标志等)。
爆破作业人员应符合特种作业资质要求,是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做到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爆破作业之前必须按照《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各项审批程序。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和验收的相关资料应报业主和监理备案。
4.2.3监理对开挖爆破施工的安全组织管理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目标,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开挖爆破施工人员签字确认。
监理工程师要对开挖爆破的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的配备等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
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开挖爆破施工的环境和特点,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的组织协调,解决相邻工程项目的施工干扰,排除现有的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督促施工单位在开挖爆破前做好班前五分钟的现场安全教育,告知施工人员施工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现场主管监理工程师和承担现场旁站或值班责任的其它监理工程师,必须把开挖爆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一项监督管理内容,严密注意开挖爆破施工过程中各种不安全,不文明因素和潜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消除。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组织或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强条)第、条规定。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强条)第条规定。
施工单位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
要求施工单位落实爆破作业的安全责任人。爆破作业现场应挂牌督办,杜绝违章、违规进行爆破作业。
4.2.4石方明(暗)开挖爆破施工安全监理内容
深基坑开挖;超过3m或地质条件复杂、施工环境不良;
洞挖工程;断面20m2;长度50m;未支护部位:地应力大于20mpa或大于岩石强度1/5或埋深大于500m;洞室临近贯通;
露天进行爆破作业时的安全警戒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警戒要求,不低于300M的安全警戒范围,警戒人员的设置必须到位。
爆破工程施工所用的火工材料均有产品合格证,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火工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管理。
在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向安全监理工程师报送准备使用的炸药及爆破器材的详细使用说明、性能指标及必要的试验、检验资料,提供有效的爆破参数。
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试验参数进行工程的爆破设计,爆破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的火工材料在临时存放的施工区,必须按相关文件的规定确定警戒范围和责任单位,明确看守的责任人,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保证爆破火工材料不流失。
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统一着装,工作服必须是防静电的安全服装,不得穿着化纤服
装进行炸药运输、装填、起爆控制等作业。
使用电雷管进行起爆作业时,不得连接起爆器。起爆器在连接前应检查其是否有效,并由专人保管,不得委托他人保管。
在两个作业单位同时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制定统一的爆破信号和明确的爆破警戒点,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统一的报警信号,在统一规定的爆破时间内进行作业。
所有的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批准的专业人员执行,并持证上岗。
爆破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和工地使用条件,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关性能、工艺参数的试验。爆破器材的领用、退库等事项必须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严禁边打眼,边装药现象。
严格火工器材的安全管理,侧重发放、使用、保管、加工、回收、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凡是有火工器材的场所严禁烟火。
施工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对所有的人身、作业人员本身和公、私财产采取保护性措施。
在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所有爆破作业在装药之前,必须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交爆破设计,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前,应对高压线塔、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职工营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进行保护和通知撤离。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因施工现场爆破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和对建筑物的损坏事故,应主持或参加有关方面组织进行的事故调查工作,处理并编写调查报告。
5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5.1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5.1.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保证与监理部检查监督的管理机制。
⑴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⑵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办公室、项目监理站站长、专职监理工程师、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 l。
图 l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
5.1.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审查制度
监理部执行“安全监督与施工监督相结合、安全预控与过程监督相结合、安全监理工程师巡查与现场监理人员检查相结合”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的预控、检查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按章作业、文明施工,促进各项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并报监理部批准。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结合工程进展和工程施工条件、现场施工安全条件的变化以及施工安全措施执行中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并报监理部批准。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中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并报监理部批准。
对属于爆破作业的施工项目或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编制专门的爆破施工安全作业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
5.1.3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安全台帐。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误或拒绝整改时,监理工程师将责令其停工。当监理部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必要,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1.4 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施工安全许可制度
对于单元工程开工,督促施工单位在申报开工前进行施工安全与劳动保护措施检查,并在施工安全设施、措施和劳动保护工作中落实,施工单位要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部申报开工许可签证。
5.1.5正确运用安全监理权限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文明施工、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并依据国家关于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履行其职责,行使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和发包人授予的下列权限:
对施工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教育、文明施工、施工安全以及施工作业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指示施工单位设置、更换、完善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设施,或指令施工人员纠正违规作业行为。
阻止违章作业行为,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违章作业行为或其责任人发出违规警告。
经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可能因此导致安全事态进一步扩展或导致安全事故的作业行为,发出暂时停止施工作业的指令。
对经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拖延整改,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的施工人员、施工班组责任人或施工作业班组提出撤离施工现场的建议。
5.1.6建立施工安全档案和报告管理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档案,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复检和销案制度,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部报告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工程施工单位报送施工安全作业月报,其内容包括:
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情况与评价。
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与检查情况。
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本月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月加强施工安全工作的措施计划。
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5.1.7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防护教育
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手册,并进行安全作业的考核与笔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准进入工作面工作。
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举行安全会议,检查、分析并解决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有序进行和顺利进展。
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各作业班组设置安全员对该班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危险作业,监理部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并建立专门监督岗,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5.1.8火工材料的管理与使用
炸药库管理和火工品使用严格实行“五双”、“五员”制度。既:“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和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领料员等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相对固定。
火工品领用规定: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按承包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和监理人审批后的爆破设计,填写《爆破器材领用单》;《爆破器材领用单》必须经施工队队长 签字,安全部门、监理人审批;领料员持经过审批的《爆破器材领用单》与押运员一起到炸药库领用。
为防止火工品丢失和被盗,作业现场须设安全员看管。未使用完的火工品,由材料员、施工技术员清点登记,经安全部门和监理人签字确认,当班及时退库保管。施工现场严禁储存火工品,也不允许私设临时库房进行储存,火工材料从领用、运输、使用至退库应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监控。 炸药库或火工品使用单位一旦发现火工品丢失、被盗事件,应立即上报监理人,发包人和当地县级公安部门,并协助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已变质或过期失效火工品,应及时清理出库。
5.2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⑴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 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
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安措费投入及使用计划。
6)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8)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
9)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⑵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
1) 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 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
护措施。
4) 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施工区警戒警示标牌是否完善,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
6) 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
7) 分部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 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各施工区以挂牌方式三级责任人、安全评价在现场予以明确。
9)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5.2.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⑴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五落实,五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⑵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责任制。
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⑷每月报送本月安措费使用情况和投入明细、下月使用计划,报监理部审批,并作为月安措费支付依据。
⑸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安措费使用台帐,安全监理人员对其台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安措费投入不满足现场安全生产要求或与报经监理部审批的“安措费投入及使用计划”不足或不符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和落实。
⑹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管理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⑺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⑻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⑼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⑽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⑾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⑿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移重视。在开挖过程申当岩体壁面裸露后,若发现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别,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安全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判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
⒀在开挖区域内,若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⒁ 在高边坡、滑坡体、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应加强安全监测措施。
⒂若在有瓦斯地区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煤矿有关规程执行。
⒃合理地布置出渣路线和弃渣堆放地点,并应做到不妨碍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施工排水顺畅,不影响后续施工和本身的施工安全。
⒄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
6安全检查记录和报表格式
土石方开挖工程安全检查记录和报表格式应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中附录D及附录E报表格式填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