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美的本质
摘 要:自美的本质的问题提出,已历经了两千多年。但是,由于美的本质探讨的艰难性,美学界依然无法得出统一的结论。当前,中国的美学界大致分为四个派别,以吕荧、高尔泰为代表的主观论,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论,以朱光潜为代表的主客观统一论,以李泽厚为代表的社会实践论。本文将以探究美的本质的艰难性为背景,分别阐述其各自的理论主张依据、合理性及其局限性所在。
关键词:美的本质 艰难性 客观论 主观论 主客观统一论 社会实践论
关于美的本质的问题提出,至今已有二千多年,其中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古希腊时期,柏拉图提出了“美在理念”说;亚里士多德则认为“美在形式”;法国狄德罗提出了“美在关系”的理论;英国美学家博克认为“美是愉快”;德国古典美学代表康德认为“美是对象合目的的形式”;德国美学家黑格尔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俄国著名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则认为“美是生活”。
中国学者对美的本质的探讨同样历史悠久,但是至今也尚无结果。孔子认为美在和谐;孟子则认为“充实之谓美”;近代,蔡元培、王国维对“什么是美”的问题也提出了各自的见解。那么美究竟是什么? 我们应该怎样定义美的本质?
一、美的本质探究的艰难性
当前,中西美学界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探究都没有统一的答案,也就佐证了美的本质探究的艰难性。美的本质探究的艰难性来源于许多方面,笔者就美的复杂性、审美主体的复杂性以及美的本质问题本身进行阐述。
(一)美的复杂性
整个世界就是美的集合体,世界中处处都有美的存在。但是,美是复杂的,正因为如此,探究美的本质才变得如此艰难。美的形态多种多样,丰富多彩,主要形态有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
自然美指的是自然事物的美,包括日月星辰、江山湖泊、山水花鸟、草木虫鱼等,自有其产生的根源和途径。对于自然美产生的途径和根源,美学界也各有各的说法和观点。有人认为,自然美是人类心灵作用的结果;有人认为是自然本身净化的结果;在马克思主义美学看来,自然美是人类实践劳动的结果。就目前所知来看,自然美产生于人类的实践活动这一观点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当然也并非盖棺定论。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探究美的本质的困难性。
而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存在某些特殊的社会生活形态,如旅游文化、民俗风情、节日狂欢,这些恰恰就是社会美的体现。社会美的内涵丰富多样,不单单指社会中的人的美,还包括日常生活的美,节日狂欢,休闲美等等。社会美的外延之广,也增加了探究美的本质的艰难性。
艺术美,也就是指艺术作品的美,包括绘画美、音乐美、雕塑美、文学作品美等。艺术美涉及的范围也十分广泛,内容丰富,同时也具有错综复杂的一面,如朦胧美、空白美等,这在读者对文学作品的接受方面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艺术美相较于自然美和社会美来说,不论研究范围,抑或艺术形式,涵盖范围更大,研究深度更深入,相应探究美的本质的艰难性也就进一步增强。
因此,美的形态丰富多样,美是十分复杂的概念,导致了探究美的本质的艰难性。
(二)审美主体的复杂性
由于美的本质问题直接与有关世界的存在、人的存在等最基本的哲学问题联系在一起,因此,美学家对美的本质的探讨也就十分有必要。由于审美主体人群的广泛性,审美主体的复杂性,审美活动的多样性和审美效果的差异性,要从世界万物之美中提炼出美的本质,的确是相当困难的。不同时代的人,不同阶级的人,不同民族的人,不同环境的人,不同文化素质的人,不同经历的人,甚至不同年龄的人,对美的欣赏角度、品味水平和评价标准皆是不尽相同的。人们可以有神秘的或理性的、先天的或后天的、自然的或社会的等不同理解,古今中外对美的不同的观点和认识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美学界难以有统一的确定“什么是美”的认识。
(三)美的本质问题本身尚存疑
当前,美学界对美的本质问题探讨的必要性存有怀疑。有美学家认为,美的本质的探讨是无意义的,不应该去探讨美的本质;也有美学家把美的本质和美的特点混为一谈,甚至将“美的本质”称为“美的本质特点”,完全曲解了美的真正内涵。同时,抽象地讨论美的本质所带来的弊病,就是流于概念游戏,容易存在脱离实践的倾向,以至成为纯粹理论的研究,但是它往往又是寻求美的定义的结果。
二、四种主要的美的本质的论断
关于美的本质的探讨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的早年著作《大希庇阿斯篇》就是一篇专门讨论“美”的对话录。当苏格拉底问及美是什么时,自负但却迂腐的希庇阿斯先后主要提出两个概念:第一,“美是一个漂亮的小姐”、“美是一个美的汤罐”、“美是黄金”等等;第二,“恰当就是美”、“有用就是美”、“有益就是美”等
等。尽管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对于美的本质问题仍然有些迷惑,不够明确,所以只好对世人说 “美是难的”。“美是难的”一语在希腊文中的含义是“好事多磨”。因此理解美的本质之难,至今难以有一定义被大家普遍接受,为我们对美的本质的探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一)美是客观的
客观论,以物作为“美”的体现者为立脚点,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观点,认为美在于客观事物本身,与人的主观愿望和情感无关。美的客观性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依赖于主体的意识活动,却可以被意识活动所反映。客观事物的美在于其典型性,指能在个别性中反映出种类的普遍性,而美感就是人对客观美的反应。美是永恒的,既不被历史所改变,也不被人的主观情感所动摇。
蔡仪认为“美在典型”。他认为,“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这些典型性是事物所共有的,也就是为什么一个东西如果是美的,虽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却能使多数人觉得美。
客观论的合理性,在于它重视审美对象,强调美的对象性,认识到没有对象就没有美,美总是与特定对象联系在一起的。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人的主观感受来谈论美,把美看作是显现某种抽象观念的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了。这种美学观点否定了美的主观性,虽然是唯物的,却不是辩证的。
(二)美是主观的
主观论,以人的意识为立脚点,以主观感觉来判断美,认为美是物在人脑中的主观反映。主观论者认为,客观事物美全在于主题的主观感受。凡能被人感受到的美,就存在,凡是不能被人感受到的美,就不存在。
18世纪英国唯心主义经验美学的代表休谟说:“美并不是事物本身里的一种性质,它只存在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里见出一种不同的美。”中国当代美学家吕荧提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及反映。
就其优点来说,强调了主观感受在审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但是更多的着眼于其局限性上,由于过分强调个人感觉,使得审美失去了统一的标准,走向了相对主义。主观论在立论过程中,强调了“反映”这个概念,但在该理论的进一步阐述当中,却忽略了物质客观性、第一性的原则,强调了“美感”的任意性或者说随意性。如高尔泰在《论美》一文强调,客观的美并不存在,有人感受到了,美就存在,而如果没有感受到,那么美就不存在。它充分体现了“美”主观性的一面,但也因忽视客观一面,受到非议。
(三)美是主客观的统一
主客观统一论,从对立统一的角度阐述美。朱光潜在解放前的美学论述中就认为美不仅在物,也不仅在心,而是在心与物的关系面上。他将美定义为:客观方面某些事物的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的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
朱光潜提出“物甲物乙”说,即是“美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的观点。他认为美既不全在物,也不全在心,而在于心物的关系上,如一株梅花,他本身只是美的条件,还必须加上观赏者的情趣,成为梅花的形象,才成为美,明确的区分了客体—物与主体—观赏者
两个对立面,并且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论出发认为两个对立面是可以统一在一起的。此外,他还对美的社会性给予了新的解释以反驳那些认为他的美学观中没有社会性的观点,认为美受历史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制约。由于时代的不同,个人素养,爱好的不同都会影响到对美的体验。最后在他的《论美》一书中做出了总结,“美感的世界纯粹是意象的世界”,也可概括为“美在意象”。
对于这种观点,有人认为,其虽带有实践论的色彩,但是对实践的强调还是不够明确,同时只看到了美的社会性和忽略了美的客观性。
(四)美是客观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社会实践论认为,美不是指物的自然属性,而是指它们社会属性,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李泽厚的贡献在于将“实践”范畴引入了有关美的本质的思考中。他认为,作为个体的人之所以能够从审美的角度欣赏自然,是因为作为类的人的“实践”改变了自然与人之间的关系,使本来是与人对立的自然变成了某种程度上为人的自然。探求美的本质,主要不能依据个体心理意识层面的所谓反映,而应依据群体人类物质实践层面的创造。
有不少学者指出,社会实践论把自然物归于社会事物,根本否定了自然界的独立存在,与主观论没有不同。同时,如果把“社会性”看做客观事物,完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社会实践论过于强调集体的、理性的、历史的内容,忽略了对个体性、感性因素的强调,忽视了人的内在心理活动,将“美”过于的简单化。马克思认为,人类对体现了自己本质力量的对象和作品的欣赏,如同一个小男孩欣赏自己用石头激起水圈时的惊讶一样,自然界事物只是直接的、一次的,而人却反复的复现自己,人本身先作为自然物而存在,
又作为自己而存在,观照自己,认识自己。
社会实践论将美的存在仅定义在劳动上,过于狭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所以美的根源也在于实践,但实践远不仅只有劳动。劳动创造了美,但美的创造并非只有劳动一种途径。娱乐,游戏,谈情说爱,巫术,性爱,幻觉等等,都可能成为艺术起源和美的发生地。
三、总结
探究美的本质的过程,是漫长而艰难的,其中有许多复杂性的因素,也正因为如此,探究美的本质也就变得更加有价值,有意义。中国现代美学界存在的四种主要观点,各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综合其各个方面,可以说,美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必须依赖人类社会而存在,否则就会失去赖以存在的社会依据。美是在人类劳动实践的基础上,主客体交互作用的产物,是反映人的自由创造和生命活力的生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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