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处 罚 通 知 书
项目名称 天门百里太子湾项目 编号 006 2017年7月5日 被处罚单位 湖北国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处罚金额 伍仟三百元 质量和安全处罚事由(附图): 安全处罚事由: 1、 二期施工现场三名工人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 2、 1#楼三层作业层贵公司木工班组采用插线板接线 3、 外架临边、水平防护不到位,落实安全措施不及时 质量处罚事由: 1、墙柱钢筋电渣压力焊焊接不饱满、错位现象存在 根据我公司颁布的《安全文明管理条例》规定:现场不戴安全帽处以一百元每人罚款,现场安全防护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处以每处壹仟元人民币罚款,现场采用插线板处以每处壹仟元人民币罚款!根据《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墙柱电渣压力焊屡次焊接不到,错位现象处以贰仟元人民币罚款! 审批栏 项目总监 工程部经理 现场工程师 注:1.本单一式四份:出单部门、财务部、监理项目部、被处罚单位各存一份。 2.本单位是针对总、分包违约情况而发出的处罚通知;被处罚单位接受与否,并不影响本单的执行。
3.处罚金额要求在接到本处罚单之日起5日内交到建设单位财务部,如不缴纳将从工程款中2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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