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厂检验
每一编号混凝土膨胀剂,应检验下列项目:细度、凝结时间、水中7d的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表1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b)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c)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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