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 主 题 地 点 时 间 内容: 一.道路工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 工地道路施工及通道应按设计施工。通道宽度应能通过救护车辆。 3.临时道路应避开滑坡,坠石 软土 等地段。应按照铁道部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施工要求 1.临时工程应按永久工程的标准设计。 2.施工工程中的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3.施工中所用到的机械必须性能良好,报废机械严禁使用 4.临时工程中所用到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特殊材料须有相关检测单位的合格证。 三.临时用电 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2. 严禁非电工拆卸电器设备。 3. 各种导线配线时,应使用与之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导线及瓷管 4. 电线接头应牢固,并应用绝缘胶布包扎。 5. 潮湿场所的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5m必须使用36V以下照明电压,人工挖孔桩孔内照明必须使用12V照明电压。 变电所及配电所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 2. 接地负荷中心便于线路的引入引出。 3. 所区不受洪水冲击,不积水,地面排水坡度不小于0.5%。 变压室,控制室及配电室的要求: 1. 防雨防风沙,防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其中变压室等级不低于二级。 2. 采用百叶窗或窗口装金属网,金属网空不大于10mm*10mm。 3. 邻街采光高窗的下詹于室外地面高度不小于1.8m。 4. 门向外开,其高度和宽度便于设备出入。 5. 面积与高度满足,配电装置的维护与操作所需的安全距离。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6. 容量在400KVA以下变压器,可采用杆上安装。杆上变压器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2.5M。 7. 7.400KVA以上变压器应采用地表安装,装设变压器平台应高出地面0.5m,大型临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分部会议室 交底人 交底对象 现场施工人员
其四周应设不小于1.7m的围栏。围栏与变压器外轮廓距离不小于1m,并应在其显示部位悬挂警示牌。 8. 变压器的引线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其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9. 采用箱式变电站时 ,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连接。 10. 箱式变电站安装完毕或检修后,投入运行前应对其内部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电器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吊装起重作业 1. 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 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3.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4. 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5. 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6. 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7.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设完好,不得有翘头板。 8.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9.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10.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11.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12.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吊装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13.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14.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15.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16.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17.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
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18.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备,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19.临时性高塔的四周应拉缆风绳。(如水泥罐) 五、高空作业 1、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灵便,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5、暴雨台风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6、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施工层的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7、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加强通风降温措施。 六、水上作业 1、在通航的江河上进行施工前,应与当地航政部门联系、商定有关航运和施工的安全事项,并通报有关单位。 2、施工使用的各种船只,应按航政部门的规定设置航行标志,并应备有救生、消防及靠绑等设备,并加以保管。 3、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 4、船上流动作业人员以及乘坐十人以下非机动小船的人员,应穿好救生衣。 5、船只在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和信号灯具设备,并应根据船只所在位置开启灯具信号(特别是航道上的船只);无电源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及电池灯具。 6、水上交通船只不得超员、超载和偏载;乘船人员应服从船员的指挥,不得在船头、船尾或船上站立或骑坐;船只停靠稳妥后,乘船人员方可上下。 7、交通船只应按规定制定乘船安全规定并在船只明显处挂牌标明;交通船只应按规定备足救生设施。 8、运料船只应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或偏载;装载的料具应符合安全规定,并捆牢绑好;船只到位并停稳拴牢和搭好跳板后,方可开始装卸物料。 9、水上船只之间的空隙应铺脚手板或挂安全网,以防止人员落水;水上船只之间的固定人行通道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船只的空档处必须挂安全网,通道板上要设置扶手栏杆。 10、水上施工的场所应按规定备齐救生设施、设备;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水上作业安全规定,临边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11、所有水上施工船只必须有人员不间断值班看守,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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