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教务处是校长领导下的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的职能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一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制订和实施学校教育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学期计划,并通过各种途径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各门功课;统筹、协调好每学期教师课务,认真制定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严格按课表上课。安排好教师调课、代课等工作。
3.指导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教研组长认真检查工作:教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教学质量的分析,改进教学方法。负责对教师的考评,安排教师教学任务。
4.组织开展校本教学研讨活动,安排各种公开课、校际交流课、校级实践课的开设工作,并积极开展教学工作的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5.组织进行学科质量调研、学业水平测试及考后质量分析,做好教学方面的有关统计工作,做好学期、学年和专项活动的总结工作。
6.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编班、报到注册、转学、休学、复学、毕业、奖励、批评教育等教务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学生总名册、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存根等学籍档案工作。
7.协助校长室组织各班对学生的操行评定,参与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的评定、表彰工作。
8.指导督促图书室、多媒体室、实验室工作,充分发挥教学辅助作用,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和使用。
9.安排好教师教育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培养各学科教学骨干,加强对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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