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公司合理安排生产,经销商应积极配合,提前三天以传真形式向公司下达订单,经销商向公司订货必须填写清楚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及交货时间。 运输、运费:
公司采用门对门的运输方式由公司直接送至经销商所在地,运输费由公司承担(限赣州、吉安两地区城市);其它省份将酌情协商运费;经销商必须在订单上注明收货人的全称、详细地址、收货人的联系电话等,若有变更须及时通知,若未及时通知公司有关变更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产品数量与质量
1、 产品的数量,在交付地点当天当场核准完毕,如无异议及时
签字盖章回传公司的发货签收单。若有异议经销商须即时提出,否则视为公司供货数量准确。
2、 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约定的,经销商须在收到货物当日
提出,否则视为准确。
3、 产品的质量如经销商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用书面方
式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公司承诺所有产品自出货当日起如
有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包换(三个月期限为公司出货当日至公司收到返修产品当日)。付款方式:
经销商必须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货款;经销商必须在每次下单时将全款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并将电汇单传真给公司,以便查验,公司在收到经销商货款后三天内发货。销售政策及奖励措施:促销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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