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简报
第9期(总第9期)
中共楚雄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楚雄师范学院监察审计处
2009年10月28日
楚雄师范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贯彻 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工作
近期,云南省教育厅召开关于推进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的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深入实施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各高校深入实施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实施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2009年10月27日上午,李明院长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院深入贯彻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关工作。
会上,学院纪委李正武书记首先通报了省教育厅近期召开的关于推进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的专题会议情况,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我院进一步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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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实施四项制度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各级政府和机关职能部门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措施,同时也是加强各级政府和机关职能部门作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我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彻底转变学校不是政府机关的观念,严格遵循宪法、法律和政府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建设负责、高效、廉洁、民主的人民满意大学,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会议认为,建院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长期努力,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决定在全省高校深入实施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从组织机构、制度保障、服务承诺书、投诉监督、督促检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我院在前期效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着领导机构不完善、工作制度不健全、服务承诺不明确、实施方案不具体等问题,为确保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在我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纪委、监审处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拟定了《楚雄师范学院行政问责实施办法》、《楚雄师范学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楚雄师范学院服务承诺书》,提出了调整规范我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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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责任分解的建议。
会议认为,纪委、监审处拟定的《楚雄师范学院行政问责实施办法》、《楚雄师范学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楚雄师范学院服务承诺书》,提出的调整规范学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服务承诺责任分解的建议,从组织机构、保障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监督检查等方面确保了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在我院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了上级规定,符合我院实际。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一、调整、规范我院推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明院长任组长,纪委李正武书记、李勇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组织人事部、团学工作部、宣传部、监审处、院办、教务处、后勤保障处、计财处、工会以及信息中心主要人组成,并明确了该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二、同意发布《楚雄师范学院服务承诺书》,向社会郑重作出了六项公开承诺:
1.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省州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2.正确履行高校管理的职能职责,着力建设“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致力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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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养高素质的中小学师资为主,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辅,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知能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具有坚韧意志品质、较强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德才兼备的新型人才,把楚雄师范学院努力办成人民满意的大学。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治校能力。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严格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加强民主建设,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5.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学生管理,切实落实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努力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6.努力改善和提高办学条件,不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切实提高学术水平,不断优化育人环境,着力建设稳定平安和谐的大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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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楚雄师范学院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订,更名为《楚雄师范学院行政问责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问责事项、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对进一步加强机关职能部门的作风建设,强化领导责任,提高群众满意度提供制度保障。
四、发布实施《楚雄师范学院推行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对各部门的服务承诺内容、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通过加强充实领导机构、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明确服务承诺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工作,目前,我院深入实施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工作正按照上级要求有序、扎实地全面深入推进。
报:省委高校纪工委,州纪委(各一); 送: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 发:系(院)、处(各一) 存档(二)
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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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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