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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律管理制度

2021-05-30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公司纪律管理制度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 本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员工在工作中遵循行为、出勤和绩效的合理准则。当不恰当的行为出现时,这一规定将在理解和尊重问题的前提下确保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方法,从而确保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健康和谐的关系,以及高效的运营所必要的标准。 此文件对以下方面做了基本规定: a) 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 b) 期望的行为范例及相应的违纪处分规定; c) 处理违纪案例的种类和程序; d) 处理投诉/申诉的种类和程序。 南京金源造明灯饰有限公司的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适用于整个金源组织和全体金源员工,无论他们服务期限长或短。公司希望员工在工作中监督和管理自己,并使自己的义务和权利与这一规定保持一致。管理层有责任确保规定的严格执行,以及规定和程序的正确应用。 3.1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 公司要求员工尽自己最大能力为公司服务,以一种适当的、有效的、专业的方式履行他们的职责,并且尽最大的努力提升和保持公司的利益和信誉。 3.1.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南京金源总公司明确规定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将导致个人后果,当事员工有可能受到刑事调查与起诉,以及行政处罚。此外,任何违法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对公司的处罚以及限制,从而损害公司的信誉及企业的形象,甚至会导致严重的经济损 失。典型的违法行为包括走私、偷税漏税、诈骗、偷窃、贿赂以及忽略或违反安全规定等行为。 3.1.2政治活动、游说和集会 没有获得公司管理层事先书面批准,禁止在公司内散发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传单、宣传品、问卷、征集签名及张贴海报。 未经公司管理层书面批准,不允许组织任何性质的集会(法律规定并按有关程序获得批准的除外)。 3.1.3亲属回避制度经理及主管人员禁止将自己的亲属雇佣至本人工作所在部门。 禁止配偶在同一部门供职。 对于亲属在本公司工作的,必须确保亲属之间的工作无利害冲突并且不由于该亲属而产生不正当利益。 所有公司内部的亲属关系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1.4 滥用职权 上级不得接受或向下属索要礼品或礼金,尤其不允许向下属借款。 3.1.5 保护公司资产和秘密 公司希望所有员工能以高效和负责的方式使用公司资源和财产。 1/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禁止滥用或浪费公司的资源,例如工作时间或公司资产(包括设备、工具、原料、办公设施、电子邮件和计算机等)。 员工无论在聘用期还是离职后,都有保守公司信息及秘密的责任。 3.1.6避免利益冲突 员工应该避免可能与工作职责或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行为或关系。 公司禁止员工从事影响其完成本职工作的第二职业从而获取而外报酬。任何属于兼职的偶然发生的额外工作要求必须事先得到公司的批准。 为了判别某项投资行为是否存在危害公司利益的风险,对在任何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机构(含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参股行为必须事先以书面方式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禁止直接或间接投资或经营与本公司(含母公司与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业务。购买该类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外。 3.1.7 因公司业务关系或活动而产生的利益 公司与其他企业或人员的业务关系不得被用于获取不正当的私人利益,具体指若不存在该业务关系,则该项利益将不会产生。 因公司业务关系或业务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利益关系必须被用于公司。任何个人在接受此类利益后必须无条件地将其返还或让予公司。这些利益包括: ——所有因合同、采购、订购车船机票或旅馆而产生的现金返利及有价消费卷或兑换券。 ——因缴税或缴纳各种基金而产生的返利或奖励。 ——所有其他可能因公务产生的利益。 接受200元以下的常规交往性礼品如台历、书写笔等不在此列。 3.2 违纪处分总则 3.2.1指导和规则 员工必须遵循由公司随时颁布的关于员工的合法的、合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以通知、公告等形式颁布的指导和规则。 公司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员工理解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并且通过遵守这些程序保证每个职位上的员工正确履行他们的职责。因此,公司期望每一位员工都能够遵守规章制度使得违纪处分和制裁变得毫无必要。但是,当违纪处分不可避免时,这一制度主要起一个工具作用,告诉员工什么是不被允许的,并且给员工纠正自己行为和绩效的机会。尽管处分并非为公司所推崇,因为无论对于员工或公司,它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但是,公司仍然会在必要的情况下严格执行以保证预期的行为以及绩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及规定中的所有条款将被视为被员工所确认及接受,无论它们是否在公司规定或劳动合同中被提到。 每位经理/主管要负责确保他的员工获知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并且控制预防任何违纪行为在其责权范围2/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内发生。每位员工有权利并且有义务向其主管就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咨询。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发布后将对所有对象有效,并视为被阅读、理解和接受。以“没看过或者没有理解或者没有接受”为理由而拒绝接受处分是无效的。 如果有违纪行为发生,公司将会给予有关人员违纪处分,任何违纪处分都必须基于劳动合同、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处分必须于犯过日起两个月内执行。 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均有权执行纪律。 3.2.2 违纪处分的程序以及种类 公司在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时本着“渐进的规则”原则。这一渐进的规则程序预置了基于情节严重以及重复违纪而产生的违纪行为的处理步骤,尽管根据违纪情况的严重程度,某些步骤可能被跳过。 所有处分必须事实清楚且依据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公司允许被处分员工可以就处分决定表达自己的意见。 3.2.2.1程序——非正式的 口头劝告 对于那些较小的过失,直属经理通常会通过与相关员工的讨论及建议来迅速地、非正式地处理问题。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立刻地、快速地纠正过失而不需要任何更加正式的措施。 3.2.2.2程序——正式的 3.2.2.2.1口头警告 员工所犯过失情节较轻,不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可以给与其口头警告。 口头警告由直属主管做出。关于口头警告的简单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提交到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存档: a) 给予口头警告 b) 被警告员工的姓名和员工号 c) 警告发布时间 d) 对于过失情节的简要概述 3.2.2.2.2书面警告 对于相同、相似或者可比较的过失在一个员工身上重复发生时,公司可以给予其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将会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且应该包括: ——违纪行为的详情; ——警告程度; ——需要改进或者改变的地方; ——(在相关的方面)何时绩效将被如何重新评估; ——(如果适用)协助改进或改变的方法; 3/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不能改善的后果。 书面警告可以在征得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由上一级经理以书面的形式做出,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3.2.2.2.3最后书面警告 对于相同、相似或者可比较的过失重复发生,或者所犯过失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损失、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公司可以给予其最后书面警告。最后书面警告的文件内容与书面警告相同。根据与员工过失的严重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管理层与人力资源部可以越过此处分步骤,直接按照3.2.2.2.4中的规定给予通知解聘。 3.2.2.2.4 通知解聘 当员工经最后书面警告之后再次违纪,或者所犯过失情节严重,给公司的财务状况、财产、经营秩序、声誉等造成重大损失及损害的,公司可以做出解聘的决定。 所有的解聘决定应由人力资源部及上一级经理在征得总经理的同意之后以书面形式共同做出,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应事先通知工会。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做出解聘的决定或将任何含有解聘字样的文件交予当事员工。 3.2.2.2.5 立即解聘 当员工的违纪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或者属于极端严重违纪(诈骗、偷窃、暴力、安全风险),公司可以做出立即解聘的决定。 在立即解聘执行之前,必须执行相同于通知解聘的批准程序。 3.2.2.2.6 公司通过金钱赔偿的方式追讨损失的权利 为了补偿因为员工违纪行为而导致的公司任何财政上的损失,一旦以上违纪处分生效,公司保留以以下方式追讨金钱赔偿的权利: ——口头劝告可以给予20元的扣款处罚; ——口头警告可以给予50元的扣款处罚; ——书面警告可以给予100元的扣款处罚; ——最后警告可以给予200元的扣款处罚; ——根据法定的工资支付条例,公司可以扣除相当于员工月工资的最高至20%用以补偿所产生的损失。 ——如果员工因为从公司欺诈、盗用、偷窃而立即被解聘,公司将会停止支付属于该员工的任何款项用以抵充财政损失。 ——如果员工因为从公司欺诈、盗用、偷窃或者导致重大的损失而被立即解聘的,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或赔偿用以抵充任何损失和损害。 无论员工的违纪行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公司都有权利采取以上提到的措施。 员工并不因受到公司根据第三段中的违纪处分程序而采取的处分措施和制裁而免除对公司损失的赔偿责任。 4/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3.2.2.2.7 总则 在有第三见证人在场佐证的前提下(见证人签字),违纪处分,包括处分决定将被视为给出并收到; 如联系不到受处分的员工,解聘通知可以通过挂号信寄到该员工在员工登记表上的住址,无论该地址是否正确或有效抑或邮件是否寄达,公司都将视为邮件被收讫。 3.3上诉权利 所有受到处分的员工都将给予解释及上诉的机会。 口头警告 当员工对于口头警告的处分决定不满时,可以直接向主管提出,由主管即刻做出解释。关于口头警告的申诉,直属主管给出的解释为最终决定。 书面警告 当员工对于书面警告的处分决定不满时,可以向上一级经理和人力资源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由上一级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协商,并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做出解释和决定。如果员工仍不满意决定,可以将问题书面提交到公司总经理处,总经理于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决定。所有管理层的解释和决定都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并将复本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解聘 如果员工对于解聘处分决定不满意,可以向公司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于三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决定。在对解聘上诉等待总经理最终裁决期间,该员工进入无薪停职期。如果总经理最终推翻了解聘决定,则无薪停职期结束,并且补发该时段的工资。如果员工的过失导致公司损失,按前面3.2.2.2.6款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总经理做出的决定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并将复本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由总经理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3.4 违纪情况以及相应的处分 管理层做出违纪处分的决定应该基于被公司制定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或者任何其他的规章制度所证实的违纪行为。 任何违纪行为应该在相应的违纪处分决定生效前根据以下原则被解释并定义: ——根据“渐进的规则”的概念,如果员工继续坚持他们不被允许或接受的行为及绩效,那么视情节轻重,违纪行为可能导致更加严厉的违纪制裁。屡教不改的将可能被解聘。 ——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同级别的违纪行为可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惩罚。例如:不遵守指导或者规章可能会带来有限的影响(不遵循简单的工作指示)或者潜在的严重的后果(不遵循至关重要的安全规章),因此根据情况相应的处分也会不同。 ——如果上级不确定纪律的相应级别,应该联系人力资源部,他们会对情况进行评估并且对如何处理给出建议。通过人力资源部的介入,公司确保在整个组织内部用一个公平一致的尺度来管理纪律。 在附表里(附件A)列出了一些例子,为主管提供了违纪行为相对应的违纪处分的指导。 5/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3.5 投诉/申诉的程序 公司认识到通过开放的、充分的讨论去澄清误解并且保持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关系的和谐是非常有价值的,也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层应尽最大的努力,尽快地在初始阶段处理任何申诉和抱怨。 3.5.1程序——非正式的 口头投诉/申诉 员工应该在第一时间将不满传达给他们的主管并探究解决或改进现状的办法。其首要的目的是为了省去更多正式的步骤,立刻地、快速地消除不满或者找到原因。 3.5.2程序——正式的 3.5.2.1书面投诉/申诉 如果员工觉得主管就口头申诉给出的回应不充分或者申诉没有得到解决而再次产生不满,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列出以下几点向主管提出申诉: ——对于申诉的详细描述,包括先前解决方案以及结果 ——申诉人以及申诉内容 ——证据,例如:日期、证人、发生事件等等。 ——员工希望的解决方法 ——签名及日期。 主管将会对申诉进行调查和评估,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与员工讨论细节并且在申诉提出的五个工作日内对员工做出书面的回应。主管将会向上级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汇报申诉,以及解决申诉的回应和措施。 3.5.2.2最终书面申诉 如果员工觉得主管就书面申诉给出的回应不充分或者申诉没有得到解决而再次产生不满,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列出以下几点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 ——对申诉的详细描述,包括先前的解决方案以及它们的结果 ——申诉人以及申诉内容 ——证据,例如:日期、证人、发生事件等等。 ——员工希望的解决办法 ——签名及日期。 部门负责人将会对申诉进行调查和评估,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与员工以及先前负责的主管讨论细节并在申诉提出的十个工作日内对员工做出书面的回应。主管将会向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汇报申诉,以及解决申诉的回应和措施。 3.5.2.3 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 如果不满在自发生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将被视为无效和无用。 附录A 违纪案例以及相应的违纪处分 6/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以下列出的违纪行为的举例并不是全面的、详尽的,但是它可以为什么样的违纪行为应当给予什么样的制裁提供指导。管理层保留针对违纪行为采取合适和必要的处分权利,员工不能以“处分等级必须完全按下面建议的指导意见按步骤循序渐进地提升”为理由进行抗辩。这些指导意见纯粹是用来举例——何种纪律行为的步骤是合适的,但对于每一个具体的违纪事件,管理层在做出将要实行任何处分决定之前,都会根据违纪 行为的严重性以及事件发生的背景环境情况做出全面的考虑。 如果上级不确定何种等级的处分是适用的,应该联系人力资源部,他们会对情况进行评估并且对如何处理给出建议。通过发挥人事职能,公司保证在整个组织内部用一个一致的且公平的方法来管理纪律。 口违纪行为描述 头劝告 上班迟到、早退 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中途脱岗 上班时经常接听或打私人电话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在工作时间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外出办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干扰其他同事正常工作,在工作区域大声喧哗 工作时间持续串岗闲聊,打扰他人工作 不佩戴(携带)上岗证、进出未刷卡 旷工一次的(缺勤超过4小时) 未经许可并且没有任何理由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当月旷工5天以上 拒绝工作、与其他员工协作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 不注意维护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吐痰、乱扔垃圾等) 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的一般失误或重复犯错 因工作失误或失职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违反本规定第一节(3.1.1-3.1.7)中的任何条款 √ √ √ √ √ √ √ 口头警告 √ √ 书面警告 √ √ 最后警告 √ √ √ √ 解聘 立即解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违反公司安全操作程序及规定的行为,如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防护镜,流动吸烟、禁区内吸烟等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其他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程序及规定给公司员工造成大损失或影响其他同事安全的行为。如在危险区吸烟或未经同意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公司等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如销售政策、财务制度等),造成公司管理混乱或给公司声誉/商誉造成损失的 违反公司关于网络安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 泄露公司机密和专有信息,未经许可复制、传播或破坏公司文件资料及数据 在同事之间或同事和领导之间拨弄是非,挑起事端的 造谣、传谣或公开其他员工的个人隐私(例如个人工资信息等)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起哄,扰乱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者 暴力或者侵略性行为,如工作时间打架斗殴、或对上司和同事进行恐吓、威胁、无理取闹的 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煽动他人闹事、怠工者 因为私人原因未经许可私自将一定价值的公司财产带出公司使用的 故意破坏、取走、偷窃公司价值较大的办公设备或财产 利用个人关系开病假条,骗取休假者 未经批准替其他员工打考勤或伪造出勤记录 提供虚假的个人情况、证件或隐瞒某些个人经历而被公司聘用的 工作中的欺骗行为,如隐瞒事实,涂改原始记录、伪造文件,印章或签名 利用假票据骗取公司资金的 因偷窃、盗用或贪污等违法行为而被判有罪的 8/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未经事先批准从事兼职工作的 经公司警告仍未停止第二职业/兼职的 工作时间内兼任其他公司工作者 因酗酒而影响自己在下一个工作日/班次的正常工作绩效 带醉意上班者,工作时间喝酒 在工作场所喝酒例外:下班的员工可以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适量饮酒并且在活动结束后立即离开公司。 未经许可、私自进入禁止入内的场所 未尽许可,随意将外人带入公司或有关工作场所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接待亲友 下班后及休假期间在公司内游荡 在公司内部泄露有关的保密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未经主管批准,私自换班换休 不遵守公司保安措施和消防条例 工作时间睡觉或玩电脑游戏 对上司、同事及客户等不礼貌 成本意识差并经常造成浪费 工作时间精力不集中,玩忽职守,致使零部件、工具损坏和丢失,造成经济损失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收到相关处分者 向客户/业务单位索取报酬、受贿、收取礼品的(参见本规定3.1.7) 对待客户,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作风恶劣,引起客户不满,影响公司业务和信誉 拖延或拒绝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大庭广众大吵大闹,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毒化公司风气,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 长期工作不力,效率低下,态度不端正 9/10 批 准 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执行日期 南京金源总公司管理制度 标题 执行人 文 档 编 号 JIN-RS-SC-0909 版 本 制度制定部门 监督部门 1.0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规定(摘自员工手册) 全体员工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 工作效率低下,态度或疏忽致使公司猛兽重大损失,包括经济或公司声誉 违反工艺纪律或责任心不强而造成产品严重质量问题、报废或无法弥补的损失 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工具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事故 无证驾驶或私自动用机动车、叉车;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动机器设备,造成不良后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公开诋毁公司的名誉或信用,使公司受到损害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事故,或使事故将要发生者 不服从上级正确命令或违反安全规定,引发重大事故者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可以解聘/开除的行为规定的 √ √ √ √ √ √ √ √ √ √ √ √ √ √ √ √ 10/10 批 准 人 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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