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通三防”题
1、瓦斯防治十条禁令: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七、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八、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九、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2、“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煤矿瓦斯治理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我们对瓦斯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瓦斯客观存在于煤炭采掘生产过程中。矿井通风系统可靠稳定,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瓦斯不聚积、不超限,就不会发生瓦斯事故。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抽采瓦斯是防范瓦斯事故的治本之策,必须努力实现抽采达标。瓦斯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抽采抽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含量,从根本上治理防范瓦斯灾害。因此要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提高抽采率和利用率。抽采达标的基本要求是: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监测监控是防范瓦斯事故的有效手段,必须做到监控有效。监测监控就是利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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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井下瓦斯含量和瓦斯浓度,在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杜绝事故。“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臵迅速。管理到位:管理是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的保障,必须做到管理到位。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不到位,再完善的系统、再先进的装备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 3、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稳定性的因素
通风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人同恶劣的自然环境的抗衡和斗争,积极地适应和改造自然,这就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通风安全的基本技能,掌握通风管理的基本知识,熟练操作通防仪器仪表。快速准确地识别并分析各类安全隐患进而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4、按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程度,全省煤矿瓦斯分三类进行管理,技术措施的重点内容
Ⅰ类管理区:一是实施区域综合措施,建立瓦斯抽放系统,采用地面钻孔超前大面积预抽、采取保护层、井下穿层及顺层预抽等。二是具有条件的优先开采保护层,无煤层可作保护层的应以煤线、软岩,其他有价值矿层作保护层;无保护层的采用顶底板岩巷穿层预抽,煤巷必须在岩巷掩护下掘进,回采区段必须利用顶底板岩巷穿层预抽,实行在安全区域对回采区段抽放全覆盖。三是对区域消突效果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评价,评价不达标,严禁采掘活动。四是工作面预抽时间不少于6个月(从最后一个钻孔连孔抽放计),抽采率达到规定,消突指标达到要求;五是六大系统必须2012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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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管理区:一是建设瓦斯抽放系统预抽煤层瓦斯,采用地面井预抽、井下穿层及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二是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不少于6个月,抽采率达到规定,采掘工作面的消突指标符合规定。三是六大系统2012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Ⅲ类管理区:一是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加强通风管理,确保系统稳定可靠。三是定期对煤层瓦斯进行监测鉴定,针对性采取防治措施。
5、瓦斯分三类安全管理重点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Ⅰ类管理区的煤矿总工程师由常务副矿长兼任,负责措施制定和落实。二是健全瓦斯防治机构,有Ⅰ、Ⅱ类管理区的煤矿,需增设防突矿长。三是建立退出机制,经专家论证,现有技术不能有效防范的,退出开采领域。四是深化瓦斯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停止采掘活动。五是严格控制产量。有Ⅰ类管理区的煤矿,按核定能力80%组织生产,有Ⅱ类管理区的煤矿按核定能力90%组织生产,有Ⅲ类管理区的矿井按最小生产系统能力的90%组织生产。六是加大安全投入。Ⅰ类管理区的吨煤安全费用按矿井核定能力提取,标准不低于70元/吨(其中用于瓦斯治理的不低于70%);Ⅱ类管理区的吨煤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低于50元/吨(其中用于瓦斯治理的不低于70%)。 6.河南省关于煤矿瓦斯突出危险程度分三类 煤矿瓦斯分类管理的划分标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Ⅰ类管理区: 1.煤层瓦斯压力≥1.5兆帕或煤层瓦斯含量≥15立方米/吨的 采掘区域,2.发生过冲击地压或煤与瓦斯突出(或爆炸)事故的采区及相邻采区,3.冲击地压威胁严重,地址构造复杂,地应力集中区,4. 突出煤层,突出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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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区石门揭煤,5.开采垂深在800米以上的采掘区域,6.按规定进行矿井地质报告修编或瓦斯等级鉴定的矿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Ⅱ类管理区:1.煤层瓦斯压力在0.74--1.5兆帕或煤层瓦斯含量在8—15立方米/吨的采掘区域,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非突出区,3.高瓦斯矿井中除1类以外的采掘区域,4.瓦斯矿井的瓦斯异常及地应集中区。三、Ⅲ类瓦斯管理区:除Ⅰ类和Ⅱ类以外的所有采掘区域 7.2012年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工作要点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强力推进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二、加大宣传贯彻《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力度,强力推进瓦斯抽采达标;三、加大宣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力度,强力推进“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四、加大宣传贯彻《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力度,强力推进瓦斯等级鉴定管理;五、加强瓦斯“零超限”制度建设,强力推进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六、加强瓦斯防治示范矿井建设,强力推进瓦斯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七、加强法制建设,强力推进瓦斯防治法规政策标准的完善落实;八、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力推进瓦斯防治技术水平提升。
8.采煤工作面U型通风系统的优缺点?
优点:采煤工作面U型后退式通风系统是只有1条进风巷和1条回风巷,且进风流不经过采空区,具有巷道施工维修量小,工作面漏风小,风流稳定,风流质量好,易于管理等
缺点:此类通风系统在回采工作面的风量到达上隅角时,由于风流的拐弯而造成上隅角风量减少,以及采空区的漏风而带出的瓦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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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在上隅角,在上隅角风流形成涡流区,造成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大,易超限,制约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9.巷道高冒处瓦斯的排放方法
1.充填空硐法。充填空硐法是,先在冒高处的棚上铺上木板或荆笆,然后再用黄土将冒落空硐填满,或用注浆泵将聚氨脂搅拌后注入空硐内,发泡膨胀,填满空硐。这样,可以消除瓦斯积聚的空间,免于瓦斯积存。
2.风流吹散法。①风流吹散法处理积聚瓦斯,是普遍采用的措施。在冒高小于2m、体积不超过6m3、巷道风速大于0.5m/s条件下,可采用风障导风法,风障的材料可用木板、帆布或风筒布等制作。②在冒高大于2m、冒高体积超过6m3、巷道风速低于0.5m/s,同时又有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地点,可采用分支风筒导风法,将主导风筒上引出分支小风筒,利用风机送至冒顶处,吹散积聚的瓦斯。 10.煤尘爆炸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尘的爆炸性与挥发分含量有关,同样情况下,挥发分含量高的煤,爆炸性强。(2)煤尘必须悬浮于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400~2000克/立方米。(3)有一个能点燃煤尘爆炸的高温热源。其引燃温度变化范围较大,一般为700~800℃,有时达1100℃。 11.预防煤尘爆炸:(一)防尘措施:减少煤尘发生量和浮尘量是防尘措施中最积极的办法,具体措施有湿式作业;喷雾洒水;个体防护;净化风流;煤层及采空区注水湿润煤体等。(二)防爆措施:防止煤尘引燃和爆炸消除井下引爆火源,(三)隔爆措施:为了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必须采取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隔爆措施有以下两种: 1.岩粉棚2.水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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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1)预防明火(2)采用耐火支护(3)建立消防材料库(4)设臵防火门(5)建立消防供水系统
13、角联风路在通风中有什么危害? 1风流方向不稳定, 2角联风路的风向容易发生逆转是因为该风路的风阻太大,不易控制 14、瓦斯运移形式主要有生储盖运移方式和钻机的运移方式 15.矿井通风的任务:1、供给井下工作人员新鲜空气。 2、排出有毒有害气体与粉尘,使它们达到安全要求。3、创造良好的井下气候条件,使下井人员能在安全气候环境中工作。
16.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大小,取决于自然因素和开采技术因素的综合影响。1自然因素1)煤层和邻近层的瓦斯含量2)地面大气压及气温(2)开采技术因素 1)开采规模2)开采顺序与回采方法3)生产过程4)矿井风压5)空区的管理
17.影响媒体瓦斯含量的因素很多,可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影响瓦斯生成量多少的因素。另一类因素是瓦斯的保存和放散条件。(1)煤的性质。(2)煤层赋存条件。(3)围岩性质。(4)地质构造。 18.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有(燃烧引起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会引起煤尘爆炸,爆炸时产生大量 有毒有害气体尤其是CO使人窒息死亡):1、防积聚和超限2、防引燃3、防扩大 19.预防瓦斯爆炸的有效措施,主要从防止瓦斯积聚和消除火源两方面着手。1. 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1)加强通风。 (2)加强检查工作。(3)对瓦斯含量大的煤层,进行瓦斯抽放,降低煤层及采空区的瓦斯涌出量。2. 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1)井口房、瓦斯抽放站及主要通风机房周围20m内禁止使用明火。(2)瓦斯矿井要使用安全照明灯,井下禁止打开矿灯,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3)严格管理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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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火区。(4)严格执行放炮制度。(5)严格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管理工作,局部通风机要设有风电闭锁装臵。(6)防止磨擦起火。 20.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定义及危害:指在井下采煤或掘进过程中,尤其在石门过煤层掘进时,工作面瞬间(几秒钟内)遭遇破坏,大量煤与岩石被瓦斯抛出,并释放出大量瓦斯的现象。如果是单纯喷出瓦斯,而无煤和岩石被抛出,则为瓦斯喷出。这两种现象都会在短时间内向采掘空间喷入大量瓦斯,扬起粉尘,导致瓦斯、粉尘浓度超限,并可能达到爆炸范围而引起爆炸事故;高浓度的瓦斯会导致工作人员因缺氧而窒息;煤与瓦斯突出往往还会形成强大的动力现象,破坏设备,冲击并掩埋人员,造成直接损失或伤害。大型突出或瓦斯喷出还可能改变巷道内的风流方向或冲破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造成瓦斯逆流,一旦瓦斯随风流重新进入矿井的大部分区域,则造成灾难性后果。
21.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有哪些?一有声预兆枪声、炮声、雷声、断裂声、支架发出折断声等。二无声预兆煤层层理紊乱、变软、厚度有变化、倾角变大、煤层变暗无光泽、压力增大、底鼓、打钻时夹钻顶钻、气温异常、瓦斯异常。
2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首先应从突出机理上着手,破坏其发生发展的关键环节,提前终止突出的发展,从而起到防突作用。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进行区域瓦斯治理是必要的。并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在开采突出煤层前,必须要先执行区域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即开采保护层和区域瓦斯预抽措施,在效果检验不突出的情况下才允许进入煤层开展生产。这一规定将突出危险性消除在生产之前,避免了人和突出危险性的正面接触。区域瓦斯治理措施能适应单一煤层和煤层群两种情况。对于煤层群而言,一般先开采非突出煤层或者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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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危险最小的煤层,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优先开采保护效果最好的煤层。在保护层开采过程中,被保护层压力大大降低,瓦斯逐渐解吸,此时应抽采邻近层瓦斯,以减少煤层瓦斯含量,避免解吸瓦斯涌入保护层工作面,从而实现减少瓦斯事故的目的。单一突出煤层由于地应力较大,突出煤层透气性一般都较低,瓦斯不易抽出,一般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可采取卸除煤层应力的措施,增大煤层透气性,使得瓦斯易于抽出。常规的区域增透措施有煤层注水、松动爆破、水力压裂、水力割缝等,
23.综合防尘措施:综合防尘是指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减少矿山粉尘的产生量、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以防止粉尘对人体、矿山等产生危害的措施。
大体上将综合防尘技术措施分为通风除尘、湿式作业、密闭抽尘、净化风流、个体防护及一些特殊的除、降尘措施。
2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25.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
26.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用水力采煤法、倒台阶采煤法及其他非正规采煤法;(二)急倾斜煤层适合采用伪倾斜正台阶、掩护支架采煤法;(三)急倾斜煤层掘进上山时,采用双上山或伪倾斜上山等掘进方式,并加强支护;(四)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臵,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五)采煤工作面尽可能采用刨煤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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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截深采煤机采煤;(六)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除外)。 27.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二)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工作面都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是专用回风巷;(三)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四)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五)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臵调节风量的设施。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确需设臵调节设施的,须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六)严禁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七)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
28.降低井巷摩擦阻力措施 1.减小摩擦阻力系数α。 2.保证有足够大的井巷断面。在其它参数不变时,井巷断面扩大33%,Rf值可减少50%。 3.选用周长较小的井巷。在井巷断面相同的条件下,圆形断面的周长最小,拱形断面次之,矩形、梯形断面的周长较大。 4.减少巷道长度。 5.避免巷道内风量过于集中。
二、地测防治水
1、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一)煤层露头风化带;(二)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三)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四)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五)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六)分区隔离开采边界;(七)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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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机构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矿井工作面采煤前,应当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机构应当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者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回采。
4.矿井下水害的种类①老空水;②钻孔水;③裂缝水;④地面水;⑤地下水;⑥断层水;⑦层间水。
5.如何预防透水事故:1、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坚持疏、放、堵、截、排五项综合措施,落实好探放水设计、探放水措施。2、首先要充分认识了解煤矿的水文地质特征;3、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准确掌握矿井水患情况4、加强监管和检查,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没有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立即停产整改。5、加强雨季“三防”工作。5、强化职工防治水安全培训,让职工记牢发现透水预兆,立即撤到安全地点;6、建立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发现透水后,要立即启动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6、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探放水:(一)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三)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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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七)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八)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九)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7.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臵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水设计由地测机构提出,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8.布臵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臵以满足平距3 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 m;(二)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臵。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三)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 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四)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9.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三)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四)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臵时,由测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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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五)在预计水压大于0.1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六)钻孔内水压大于1.5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臵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0.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12、探水时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探水前准备工作(1)探水前应加固探水地点附近的巷道支架,背好顶帮,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并与受水害威胁的相邻地点有信号联系,一旦透水可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2)在预计水压较大地点探水时,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孔口管与孔壁之间,必须灌注水泥浆固定,并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能承受设计压力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采取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火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
(3)钻进时,应注意钻孔情况,如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进行检查,监视水情,并报告矿调度室。严禁移动或拔出钻杆。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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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造成井下水害的主要原因有哪些?1、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当,或措施执行不认真。2、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井巷在接近老窑积水区、导水断层、强含水层以及在打开防水煤柱时,未认真执行探放水制度,盲目施工,造成突水淹井事故。3、井口或井巷位臵设计不合理,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井巷过分靠近水源或强含水层,又没有其它有效防护措施。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就会酿成水灾。4、乱采乱掘,破坏了防水煤柱或岩柱而发生透水。5、施工措施不当,工程质量低劣,致使井巷严重塌落冒顶、跑砂、漏水。6、对积水巷道或上部采空区积水范围控制不准或遗漏,新掘巷道与之贯通而发生透水。7、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招致水害。8、其它方面。包括设计防排水能力低,或水仓不按时清理等。 13、地质构造灾害有:答:在褶曲构造转折端,煤层顶板较破碎、裂隙发育、压力增大,容易发生冒顶、片帮事故,给顶板维护带来困难。背斜转折端煤层瓦斯含量比较高,掘进巷道接近时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增大,通风管理不善容易发生瓦斯事故。向斜转折端可能成为储水构造,巷道掘进接近时常出现工作面涌水现象,给正常生产造成影响。
14.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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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15.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6.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符合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管应当有一定的备用量。工作水管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
17.井下透水的自救要点 发现透水预兆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若是情况紧急, 透水即将发生, 必须产即发出警报,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防止透水发生, 防止淹井, 并及时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水害发生后自救应注意:(1) 撤离时要服从命令, 不可慌乱, 要注意往高处走, 并沿预定的避灾路线出井。(2) 若透水来自老空、 老窑积水, 因同时会有大量有毒气体涌出, 撤离时每人都要迅速戴好自救器, 或用湿毛巾掩住口鼻, 以防中毒或窒息。(3) 撤离途中经过水闸门时, 最后的一个人撤出后要立即紧紧关闭水闸门。水泵司机在没有接到救灾指挥部撤离命令前, 绝对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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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矿井哪些情况进行水文地质勘探?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一、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尚未查清。 二、经采掘揭露,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 三、矿井开拓延深、开采新煤系(组),或扩大井田范围设计需要。 四、专门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 五、各种井巷工程穿越富含水层时,施工需要。 六、补充供水需寻找新水源。 三、机电管理
1、井下哪些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答:(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在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臵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臵。
2、为什么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1、在中性点直接接地时,人触及一相带电体时,通过人身的触电电流远远大于通过人身的安全电流(30mA),是非常危险的。2、在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变压器一相接地即为单相短路,必将产生接地短路电流和电弧,如果接地周围瓦斯浓度在爆炸的浓度范围内,则会引起瓦斯爆炸,造成更为严重的恶性事故。 3.提升钢丝绳的定期试验是如何规定的?
1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2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实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试验一次,3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经过1年进行第一次试验,以后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摩擦轮式绞车的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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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在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不受上述限制。
4、接地保护和 漏电保护?接地保护是指设备外壳接地,通过设备外壳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在系统漏电时承担极大部分电流,达到人体在接触设备时不会触电的目的。漏电保护是指在设备有漏电情况下,剩余电流互感器检测到的磁场非零,漏电保护器动作跳闸,达到保护目的。 生产技术:
1.矿井巷道按服务范围及其用途可分为: 1.开拓巷道:为全矿井或一个开采水平服务的巷道。 2.准备巷道:为采区、一个以上区段、分段服务的运输、通风巷道。 3.回采巷道:形成采煤工作面及为其服务的巷道。
2.冲击地压显现的特征:突发性、破坏性、复杂性、一般表现为煤爆。
3.冲击地压的影响因素 1、地质因素 主要包括开采深度、地质构造、煤岩结构和力学特性等。2、开采技术因素, 开采多煤层时,任何造成应力集中的因素,如开采程序不合理、本层回采不干净、相邻两层开采错距不合适等,均对防治冲击地压不利。
4.冲击地压的防治:(一)降低应力的集中(二)采用合理的开拓布臵和开采方式、(三)冲击地压的解危措施2、诱发爆破、爆破卸压、改变煤层的物理力学性能
5.巷道贯通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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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临时支护质量要求: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米内必须采取防倒架加固措施;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 7.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质量要求: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放)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放)不大于300mm,4.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8.回柱放顶的质量要求: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措施,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设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护(丛柱、戗柱、木垛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时按组配齐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4.无空载支柱
9.有哪些情况要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1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采放比大于1:3的;2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3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4坚硬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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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5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10.采煤方法是巷道系统与采煤工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相互配合就形成了不同的采煤方法。比如走向长壁采煤法,倾斜长壁采煤法,房柱式采煤法等。
11、对缓斜、倾斜薄及中厚煤层,一般使用单一走向长壁采煤法,倾角小于12°时,可考虑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法。 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一般采用全部冒落法处理采空区。但直接顶为坚硬难冒落的岩层,或受其它条件限制时,可以考虑采用充填法或刀柱法处理采空区。2、对煤层赋存稳定、顶底板条件较好的中厚煤层,大型矿井一般采用综合机械化的采煤工艺方式;对中型矿井,煤层赋存较稳定,地质构造不太复杂的工作面,以及不适于综采的大型矿井工作面,可采用高档普机采和机采采煤工艺方式;对小型矿井,或受其它条件限制不适于机采的工作面,可选用炮采采煤工艺。 3、对缓斜、倾斜厚煤层,一般采用倾斜分层下行垮落走向长壁采煤法。分层厚度根据选用的支架类型确定,一般为1.6-3.5m,煤层厚度4.0-5.5m时,应尽可能一次采全高 规定:
1.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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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2.四个务必:正确分析形势 务必保持清醒,不断完善提升 务必重在持续,牢记生命至上 务必责任如山,加快转变创新 务必在长效机制上下工夫
3.三提三减一避免: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避免重特大事故。目标:1.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全面完成安全河南创建年度任务。
4.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可能引起的矿井六种转型分别是什么? 1硬岩石向软岩石的转化,2低瓦斯矿井向高瓦斯矿井的转变,3非突矿井向突出矿井的转变,4非冲击矿井向冲击矿井的转,5、水害简单型向复杂型转变,
6、自燃发火期长向自燃发火期短的转变 5.五优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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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矿井: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零,杜绝二级以上非重大伤亡事故。矿井职业健康管理达标。
2、达标:矿井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3。高效:取得上年度国家安全高效矿井称号,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4科技:年度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成果不少于一项。文明:矿井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无集体上访事件,治安良好。
6.特殊工种类别: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10煤矿探放水作业
7.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且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七个专业中必须有六个专业得分90分以上(一通三防专业必须90分以上),其他专业不低于80分。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7个专业中必须有6个专业得分80分以上(一通三防专业必须80分以上),其他专业不低于70分。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7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7个专业中必须有6个专业得分70分以上(一通三防专业必须75分以上),其他专业不低于60分。
4.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1、采掘关系正常,不出现水平和采区采掘脱接。2、不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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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指标年度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取消本年度矿井评比资格。4、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5.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和任务
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6、安全生产的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具体内容是: (1)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2)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3)安监队伍建设。行动内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7.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可能引起的矿井六种转型是:1、硬岩石向软岩石的转化,2、低瓦斯矿井向高瓦斯矿井的转变,3、非突矿井向突出矿井的转变,4、非冲击矿井向冲击矿井的转变,5、水害简单型向复杂型转变,6、自燃发火期长向自燃发火期短的转变 8.2012年全国近期发生的煤矿事故有5月4日消息黑龙江鹤岗峻源二煤矿透水事故遇难矿工人数升至10人,四人被困井下,事故原因查明是位于事故煤矿采煤工作面上方的老旧采空区积水透水。 4月10日,中煤集团公司上海大屯能源公司孔庄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 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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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发生一起透水
事故,造成11人死亡。
4月14日,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平顶山裕隆源通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透水事故,9人死亡。
9.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发生煤矿事故的,对煤炭企业及其所属煤矿负责人,依照下列规定先行问责:(一)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一般事故的,给予矿长、分管副矿长免职处理。(二)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的,给予集团公司专业化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免职处理;责令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分管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 (三)发生一次死亡10至29人重大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两起3至9人较大事故的,给予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停职检查处理;对集团公司董事长进行诫勉谈话。(四)发生一次死亡30至49人特别重大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至29人重大事故的,给予集团公司总经理和分管负责人免职处理;给予集团公司董事长停职检查处理。(五)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0至49人特别重大事故的,给予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分管负责人免职处理。
9.煤矿未发生事故但存在下列失职或者滥用职权情形之一的,对煤炭企业及其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先行免职,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组织生产的;(二)被责令停产停工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三)超层越界开采的;(四)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五)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六)对煤矿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未按规定予以保证的;(七)对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整改的;(八)生产煤矿将井下工程包给本单位专业生产队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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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九)采用欺骗手段致使矿井安全监测、监控、联锁、报警、保险等装臵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或者蓄意破坏煤矿安全设施的;(十)煤矿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贻误时机或者擅离职守致使事故扩大蔓延的;(十一)谎报或者瞒报煤矿事故的;(十二)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
10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12年煤业公司对小煤矿区域管理公司安全奋斗目标和考核指标是什么? 1、奋斗目标:工亡为零;无万元以上交通、火灾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2、考核指标: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0.5;重伤不超过1人次;轻伤率不超过2‰;无一级非伤亡事故。
5、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在防治水中是如何规定的?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如果在山区,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当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21、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时,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初次来压时,一般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⑴、加强支护,沿放顶线增设1~2排密集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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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提高支架的稳定性,沿放顶线每隔5~8m增设一个木垛、增设一梁三柱的戗棚或一梁三柱台棚。
⑶、可适当加大工作面控顶距,以增加工作面支架的支撑力和稳定性。 ⑷、采取小进度多循环作业方式,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以保持煤壁的完整性,使之具有良好的支撑作用。
⑸、落煤后及时支架,支架密度和架设质量要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⑹、在工作面和采空区设木信号点柱。
老顶周期来压,可采取同初次来压时一样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同的是周期来压时,要尽量缩小工作面的控顶距,此外,采空区里的支柱一定要回收干净,使直接顶充分垮落,以缓冲老顶垮落时对工作面支架的冲击。
为什么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答:应急工作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是不能很好地完成的,要建立起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合理地规划和完善其各个组成部分,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协调配合。
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内容:一是要求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要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要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允许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二是要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三是严禁煤矿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四是要求矿井必须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真正做到装备到位、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切实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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