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技术职称评定暂行标准
一、目的
为提升医院技术人员职称技术结构,鼓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作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晋升职称,为医院发展培养良好的技术梯队。
二、成立医院职称评定管理小组
1、医院职称管理小组
组长: 张惠丽
副组长:宝玉金 简伟
成员: 乔春风 段继香 上官泽林 曹玉娣 赵法莲
马俊红 王秋红
2、职称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医院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资格标准按卫生局和人事局及结合行业标准认定是否同意申报职称的考试和评定。
(2)负责通过考试医务人员的评定聘任工作。
(3)负责聘任期间医务人员的考核工作。
A、每年负责组织医院已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医院聘任意见。
B、聘任期间考核结果分A(90—100)、B(70—89)、C(70以下)三个等级,连续两年考核为A者聘任优先、连续两年考核为C者,将取消聘任资格。聘任期间考核结果将作为高一级技术晋升的参考。
3、晋升职称考试、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科室主任结合工作情况签署意见,报医院医务科。
(2)医院在接到申请后,按当地卫生、人事、行业文件标准,组织医院职称管理小组进行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未经医院同意,擅自报名和异地报名考试者,医院不予聘任。
4、医院医务人员聘任程序
(1)参加职称考试并通过考试的医务人员,凭人事文件,在医院人事科备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医院,医院职称管理小组统一组织评议、审核、评聘工作。
(2)职称聘任评议办法,由医院组织民主评议科室分。员工月度考核占50分,并根据评议情况,医院职称小组出具聘任意见。
5、其它说明
(1)医院聘任与科室高职称低聘,及低职称高聘不矛盾,医院聘任期间享受医院规定的待遇。
(2)此规定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此规定自颁布日执行,原规定与此规定不符之处,依此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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