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焊地点:副井上口
时间:2012年1月9日8:00 --2012年1月9日17:00 工作内容:副井井口管路安装 烧焊要求及安全措施:
1、参加烧焊人员必须能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和熟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并能严格执行。
2、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安全防火教育,增强安全观念。
3、烧焊前,应对烧焊使用的电源、电焊机及线缆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严禁带问题、带隐患作业。
4、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施工现场应设有水桶、黄沙、水管、灭火器。
6、烧焊前要将其附近的易燃易爆品、杂物清理干净。如烧焊地点有电线、电缆、钢丝绳等要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7、烧焊前,经安检员批准后,瓦斯检查员检测瓦斯浓度小于 0.5% 后,方可烧焊;
8、乙炔、氧气瓶应分开放置,乙炔瓶的放置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有防回火装置;
9、施工完毕后,熄灭火种。并有专人检查1小时后汇报矿调度,同意后方可离开。
10、气瓶口要有完整的帽盖,装表前要用气吹除赃物,关闭气瓶阀门和气表时,人体头部要偏向一旁,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完,应留少量地 0.05Mpa 的剩余压力;
11、焊咀过热或堵塞而鸣爆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然后冷却焊
咀;
12、动用烧焊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和通风部门。 13、本措施安全未尽部分详见 « 煤矿安全规程 » 和相关安全规范。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项目经理 调度所 安检处 通防科 机电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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