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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2023-01-26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HSE管理程序
青岛大炼油工程 项目管理手册 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青岛大炼油工程 项目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MA-PM0-PM-PM-0001 第三部分 HSE管理程序 项目经理部 2005年7月 2 版本 2005.7 日期 说 明 李津东 编制 赵明星 审核 批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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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手册

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目 录

1 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 HSE管理目标 ......................................................... 1 4 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实现全员责任制 ................................. 1 5 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引用的标准、规范 ............................... 2 6 项目HSE管理各阶段工作内容和职责 ..................................... 2 7 建立健全HSE管理网络 ................................................. 5 7.1 HSE四级管理 ..................................................... 5 7.2 HSE管理方式和原则 ............................................... 6 7.3 各单位及人员HSE职责 ............................................. 6 8 HSE施工保证措施 .................................................... 10 8.1 施工前的HSE管理 ................................................ 10 8.2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HSE保证计划的实施 ................... 12 8.3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 14 附件1:HSE 报告制度 .................................................. 17 附件2:施工现场HSE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 18 附件3:HSE例会制度 ................................................... 21 附件4:外来施工队伍进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 22 附件5:HSE工作检查程序说明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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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青岛大炼油工程 HSE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保护项目参建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使施工现场达到“建设活动有序,工作环境整洁,人身设备安全的局面”,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现场施工作业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全天候的HSE 管理。 3 HSE管理目标

➢ 健康(H)目标:无疾病流传,无辐射损害人员健康;

➢ 安全(S)目标:杜绝重大伤亡、火灾事故,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和物资采购质

量事故。

➢ 环境(E)目标: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重大、不可容忍风险和环境因素控制

率达100%,无施工污染,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 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实现全员责任制

HSE管理不是三项技术的简单叠加,三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个事故的发生可能造成对三方面的影响,HSE管理体系是通过事前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来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危害和后果,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和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减少事故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一种有效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危害识别和预防技术。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要参照国际通用的HSE管理体系,建立一套符合本项目管理的HSE控制和管理文件,树立HSE良好形象,实现HSE目标。 ➢ 建立HSE组织机构。HSE经理认为项目中存在不利于HSE管理的严重问题,可要求

项目经理立即停工。

➢ 建立HSE项目管理体系,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对项目的施工实行全方位、全过

程的、一体化的HSE管理。

➢ 建立HSE管理目标和承诺。项目组的每个成员包括各承包商、供应商都应为实现

这一目标和承诺而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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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 利用危害识别技术、风险分析与评估技术、风险管理技术评价和风险管理技术,实

现HSE管理目的。

5 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引用的标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 引用标准、规范

GB2894-88 安全标志

GB50194-9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SH3505-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Q/SHS0001.1-200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 Q/SHS0001.5-2001 施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Q/SHS0001.9-2001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HSE 实施程序编制指南 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SH3501-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 项目HSE管理各阶段工作内容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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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HSE管理各阶段工作内容和职责

参加单位承担的内容和责任 序号 工作内容活动阶段 预计时间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 监理单位 建立HSE组织机构 批准EC+P服务承包商及E+P+C上报文件并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部 建立HSE组织机构、制定管理程序和规定并下达 备案、监督执行 IPMT 确定分管HSE的具体负责人 建立HSE组织机构(施工单位随时补充) 编制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HSE管理制度并报监理批准 1 建立HSE组织机构 开工前 2 HSE管理制度 EC+P服务承包商及开工前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进场前 3 E+P+C进场前接受HSE培训 分包商企业资质、HSE接受培训 组织 监督 4 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 投标资格阶段 审查 审查 备案 5 6 7 8 9 HSE管理体系检查 HSE管理情况检查 分包商进场HSE培训 月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各类施工方案、关键工序控制措施 施工阶段 定期和抽查 进场前 规定日期 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 受检 受检 组织并备案 编制上报 组织或参加 组织或参加 监督检查 审查、上报 组织或参加 组织或参加 检查 核准、备案 监督检查 审核施工分包商上报文件 审查批准、监督实施、备案 3

项目管理手册 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参加单位承担的内容和责任 序号 工作内容活动阶段 预计时间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部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HSE例会 HSE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整改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特岗人员持证上岗 安全作业票制度 施工机具安全状态检查 关键工序HSE控制措施 大型机具吊装方案 外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 一般事故 紧急事故处理 重大安全事故 规定时间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 不定期 关键工序实施前 随时 参加 受检 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确保持证上岗 执行 提交、受检 提交、受检 提交、受检 组织 调查原因及时处理并提交报告 调查原因及时处理并提交报告 调查原因及时处理并提交报告 参加 组织或参加 监督 监督 监督检查 组织 审核批准并监督执行 审核批准并监督执行 组织 参加调查 参加调查、批准处理意见 参加调查 组织 组织或参加 抽查 备案抽查 抽查 参加 检查 检查 检查 备案 参加调查、备案 参加调查 青岛大炼油工程 IPMT 组织调查组并决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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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立健全HSE管理网络 7.1 HSE四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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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青岛炼化建设管理模式实行项目法人制,定为三级管理:由集团公司领导和总部机关、山东省、青岛市及青岛炼化组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重大决策;由青岛炼化公司和工程建设管理部组成IPMT一体化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执行决策;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下设5个项目管理分部,依托公司企业管理模式的部门职责设置9个项目管理部门。

青岛大炼油工程HSE管理分四级实施:第一级由项目经理部成立HSE管理部,在一体化项目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对项目HSE管理工作实施宏观控制;第二级由监理公司成立HSE管理部,按照承担的监理范围对EC+P服务承包商单位及E+P+C进行HSE管理;第三级由EC+P服务承包商单位组建HSE管理部,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HSE管理;第四级为分承包商对具体作业点的HSE管理,是HSE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网络图如下:

IPMT

HSE工程师 HSE工程师 HSE工程师 项目经理部 HSE管理部 HSE专职 监护人 监理公司 HSE管理部 HSE专职 监护人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 HSE管理部 HSE专职 监护人 分承包商HSE专职管理5 责任人、工程师 青岛大炼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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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7.2 HSE管理方式和原则

7.2.1本项目工程建设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HSE)一体化管理,项目经理部、监理

单位、EC+P服务承包商 承包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都应建立和实施HSE 管理体系。当其他单位HSE管理体系文件与青岛炼化HSE管理体系文件相抵触时,以青岛炼化HSE文件为准执行。

7.2.1参加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应成立专职HSE管理机构,指定专职HSE负

责人、专职HSE管理人员和专职监护人,明确各级人员的HSE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7.2.3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HSE管理手册,经监理单

位、项目经理部审批后实施。 7.3 各单位及人员HSE职责 7.3.1项目HSE管理部职责

项目HSE管理部对项目HSE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1) 成立专职HSE管理机构,指定专职HSE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HSE管理与监督

工作,具有HSE否决权。

(2) 负责制定项目HSE管理制度并下达监理公司执行。

(3) 项目执行过程中负责监督监理公司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HSE管理力

度,并及时提出纠偏措施。

(4) 提供各种现场作业票样本,由承包单位负责印刷使用,工作证、出入证的制

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5) 建立HSE例会制度,定期(原则上每月一次,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可相应增减)

组织召开HSE例会。

(6) 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理公司、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的HSE管理体系、

HSE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奖惩规定。

(7) 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

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

(8) 综合管理部负责施工现场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

(9) 综合管理部负责设立和管理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现场SOS急救站,并对承包

人或分包人的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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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HSE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11)参加紧急事故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2)每月负责审核、汇编各监理公司上报的HSE月报。 7.3.2 HSE工程师的主要岗位职责

项目管理手册

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HSE监督与管理。

(2) 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HSE目标的确定,负责修订项目的HSE管理有关规

定。

(3) 根据项目管理规划的安排,按照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监理单位、EC+P

服务承包商及E+P+C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 (4) 负责项目经理部人员的HSE管理,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协同监理公司共同完成以下日常管理工作:

1) 监督、检查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的HSE培

训。

2) 参加或监督检查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在单项/单位工程开工

前对分承包商的HSE培训。

3) 监督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施工机具安全状态的检查,并且

不定期进行抽查。

4) 审查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

部分,批准重要施工技术方案中安全措施。

5) 监督检查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状况。 (6) 负责安全、消防的工作联系。卫生部门的工作联系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7) 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 定期(原则上每月一次,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可相应增减)组织HSE专题会

议、组织HSE大检查,参加由监理公司组织的各项HSE活动。 (9) 审查监理公司提交的HSE情况报告,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提交工作报告。 7.3.3项目经理部其他职能部门的HSE职责

根据企业内部分工,各部门在编制部门工作职责中,要具体体现所负责的HSE工作职责,由HSE管理部统一协调并监督执行情况。 7.3.4 监理单位的HSE职责

监理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所承担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的HSE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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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自身的HSE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EC+P服务承包商及

E+P+C进行全面的HSE管理。

(2) 负责组织审查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企业资质、HSE保证体系、HSE

规章制度和合同中必备的安全条款,对资质不符合要求的队伍,不允许承担任何施工作业任务。

(3) 负责监督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督促EC+P服

务承包商及E+P+C和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协议书。

(4) 负责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进行进场前的HSE培训进行监督,并

监督检查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对分承包商的HSE培训情况,未进行HSE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5) 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要的安全技术方案。

(6) 负责监督检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各项安全技术方案措

施落实。

(7) 负责定期、不定期召开HSE会议,及时处理现场的HSE问题,正确处理进

度与HSE的关系,实行HSE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HSE管理规定的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可责令停止作业,直至清除出场。

(8)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对HSE进行检查与监督,一旦发现存在安

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须要求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立即整改。

(9) 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着装与防护要符合要求,并严

格遵守业主方的各项HSE管理规定。

(10)协助项目经理部对公共区域进行HSE管理,协助项目经理部组织专家及政

府部门、安检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11)检查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现场的防火、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

(12)认真贯彻和落实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规定。

(13)每月审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上报的HSE月报,并提出风险分析报告

上报给项目HSE管理部。

(14)具体管理紧急救助工作。协助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进行安全事故

处理。对涉及多家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时负责事故责任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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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青岛大炼油工程

(15)定期、不定期的组织HSE大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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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16)参加紧急事故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3.5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的HSE职责

(1) 参与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建设的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必须经项目HSE

管理部对其合法性、技术水平和HSE保证条件以及HSE管理机构、HSE管理人员等资格确认,合格的才能进场接受任务,并将HSE管理人员的简历上报监理及业主。

(2)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是HSE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EC+P服务承包商及

E+P+C必须建立健全HSE组织、HSE保证体系和HSE责任制;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各级主要行政负责人是HSE的第一责任人。

(3)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必须成立专职HSE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HSE

管理工作。

(4)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HSE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完整的HSE保证体系和HSE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前,必须向全体人员进行HSE技术交底,并作好HSE交底记录,落实各种HSE措施和事故预案。

(5)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必须作好对员工的HSE教育工作。经考核合格后,

由综合管理部给予办理入厂证,一人一证。

(6)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应按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作好特种作业人

员的持证上岗制度;施工作业前严格执行HSE作业票证制度,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7)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应为管理和施工人员配备符合HSE要求的劳保服

装和HSE防护用品;配备符合HSE要求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并经效验合格,使设备机具处于完好状态。大型施工机具和设备要在监理处备案。 (8)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应定期开展HSE活动,召开HSE例会,并做好HSE

活动记录。

(9)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应根据人、物、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

陷进行相应的HSE控制。

(10)实行分包项目时,HSE控制由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全面负责,分包人

向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负责,并服从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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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工现场的HSE管理。

(11)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和分承包商在施工中必须对环境进行保护。 (12)在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HSE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

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13)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必须建立全员HSE培训教育制度,未经HSE教育

的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4)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

(15)施工作业过程中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抵制、检

举和控告。

(16)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应编制HSE保证计划,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控

制程序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HSE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17)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

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18)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

项工程的HSE措施。

(19)对高空作业,深基础开挖,有毒有害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

工作业人员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金属焊接、机动车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管理人员和持证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20)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爆、放毒、防尘、防触电、防坍塌、防物

体打击、防机械损伤、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21)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应全面接受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公司的HSE管

理,按照规定上报各类审批文件。 (22)负责自身外来人员的进场安全教育。 8 HSE施工保证措施 8.1施工前的HSE管理 8.1.1 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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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必须接受监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等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人员和施工机具安全状况在内的安全评估,且具备相应的HSE资格,建立较为完善的HSE管理体系的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才能进入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8.1.2 监理单位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

(1) 认真审查建设单位的HSE资质;

(2) 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重大危险作业(包括爆破、

大件吊装等)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 确保施工作业现场的周围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 对施工进程中可能对周围生产装置造成重大危害的后果进行风险分

析,并审查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制定的反事故预案;

3) 施工现场孔洞、基坑、未施工完的平台和楼梯等危险场所及危险作业

区,应督促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设置临时安全措施、安全标识、安全警示等。

(3) 监理公司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HSE安全资

格书面确认,对HSE资质审查不合格者,有权予以否决,一级分包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分包商以往的HSE业绩和表现。

2) 分包商的HSE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包括HSE负责人、现

3) HSE负责人、HSE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文化、技能及HSE知识教育

情况;特种人员的培训、取证情况;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工器具配备情况;每个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情况;每个施工人员都按HSE规定接受HSE培训并合格,且备有施工人员培训日期以及考核记录;针对工程项目风险所采取的HSE管理措施及需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施工条件等。

4) 分包商HSE负责人及现场HSE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 5) 分包商特种作业人员所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4) 监理公司督促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书中HSE方

面的相关内容,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提出HSE方面的明确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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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青岛大炼油工程

项目管理手册

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1)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必须遵守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有关HSE制

度、规定和有关的指令,服从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的HSE监督管理。 2)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

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持机具的完好。

3)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要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HSE教育

培训。

4)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要为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

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具。

5)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的HSE作业计划书

(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公司审查批准。按照“谁总包 谁负责”的原则,明确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尤其是要明确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全部HSE责任。

8.2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HSE保证计划的实施 8.2.1 HSE责任分解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HSE责任制的要求,把HSE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和执行HSE管理办法,严格执行HSE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HSE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 HSE管理人员的HSE职责应包括: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

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对分包人的HSE责任应包括:审查分包人的HSE

施工资格和HSE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HSE生产条件的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HSE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HSE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HSE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应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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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

(4) 分包人HSE责任应包括:分包人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

分包合同规定的HSE责任;遵守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有关HSE管理规定,服从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HSE管理,及时向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5) 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务院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8.2.2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

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 结构复杂的部分项目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

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8.2.3 HSE检查

(1)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

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2)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HSE目标的要求,确定HSE检查内容。 (3) 项目经理部HSE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

员,并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

(4) 项目经理部HSE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

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5) HSE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 (6) 项目经理部应编写HSE检查报告。 8.2.4 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经理部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

和完善安全措施。

(2) 项目经理部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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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对安全隐患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 HSE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

期纠正。

(4) HSE管理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

存验证记录。

8.2.5 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处理有关规定

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

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 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 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

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 向本单位值班人员和急救站(如有人员伤亡)报告。事故管理责任方于24小时内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逐级向上一级事故管理责任方报告。

2) 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

护好现场。

3) 事故调查:按事故三级管理的原则,不同的相应的事故管理责任方应

指定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组应在两周内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上一级事故管理责任方审核或备案。

8.3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8.3.1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做到(包括但不限于):

(1)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保卫管理规定》,EC+P服务承包商及E+P+C作业人员

必须持有项目经理部颁发的带有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施工人员个人照片的并注明有效时间和作业地点的入厂证。

(2) 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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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审批,各级用火审批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在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前,相关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具备用火条件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得越权代签或降级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对用火作业许可证的用火部位和有效时间严格控制,不得超范围和超期使用;做到情况不明不签,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签,没有监护人不签,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相符,临时更换用火人要办理手续。

(3) 凡在设备作业管理范围内作业应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监护措施,经监护人同意方可进入设备作业;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氧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专人监护。

(4)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

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立安全警戒区;禁止抛扔工具、物体和杂物等;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 严格执行《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

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不超过36V;移动式电器具要加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6) 凡在破土作业管理范围内作业应严格执行《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

土必须办理动土手续,项目经理部单位签发破土作业许可证,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未及时完成施工的地沟、井、槽、应悬挂警示标志。

(7) 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合

格后方可使用;大型设备的吊装方案报监理公司审批;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吊装作业区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且吊装机械与设备下严禁站人或人员行走;无论吊件大小必须设置溜绳(必要时要对周围设备、管道等设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免碰坏周围设施。大件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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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时必须对其所经路线的框架、管线、桥涵及其它构筑物的宽度、高度及承重能力进行测量核算,编制运输方案,报监理公司备案。

(8) 凡在机动车辆管理范围内作业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道路、车辆安全管理

规定》,进入施工区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入该区的机动车辆进入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车辆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按规定线路和速度行驶,完工后及时撤离。

(9) 严格执行《外来施工队伍进场的有关规定》,监理公司协助青岛大炼油工

程项目HSE管理部门与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签订《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安全协议书》,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这些保证金由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HSE经理负责保管。

8.3.2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要科学合理组织现场施工。

对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如重大设备吊装、拆卸等作业要精心组织,进行有效监督,确保万无一失。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及时设置攀绳、围栏、安全警示牌等警示标示,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要有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必须落实安全预防措施。

8.3.3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必须做到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施工

通道、消防通道,若施工必须占用通道必须征得监理和项目部的书面同意;临时工棚(板房)不得随意搭建,必须按监理公司指定的区域搭设;临时工棚(板房)不准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发热电器,不得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夜间不准值班人员睡觉。 (2) 施工临时用水要办理有关手续。

(3) 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

(4) 加强探伤射线管理,应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探伤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

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探伤作业区设立警戒线,夜间作业必须设立警戒灯,并设专人监护,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5)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 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层次和顺序,搞好各作业工种和作业程序之间的

协调和衔接,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 瞻前顾后、相互照应,充分做好现场危险因素的辨识,确保人身安全。 (7)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施工人员一旦发现危险因素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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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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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8.3.4 组织联合检查。

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会同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HSE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HSE制度和规定的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和个人实行经济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附件1:HSE 报告制度

在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HSE报告制度,需要报告的内容有: 1.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HSE的章节 2. 编制施工项目HSE 作业计划书 3. 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4. HSE组织机构 5. 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6. HSE 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7. HSE 培训名单及培训内容 8. 特岗人员名单及特岗证复印件 9. 施工机具一览表及年检证书复印件 10. HSE月报、周报 11. HSE管理工作报告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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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附件2:施工现场HSE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1.为了保障生产和施工作业的安全、环保、健康,防止事故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确保青岛大炼油工程项目顺利建成,促进HSE管理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HSE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2.安全保证金和违章罚款规定

2.1 根据工程的特点,关于安全保证金,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按合同规定额

执行,项目经理部直接委托的施工单位最低交纳2000-5000元。EC+P服务承包商及E+P+C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这些保证金由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HSE经理负责保管。

2.2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在施工期内无违章违规现象,工程项目结束后,安

全保证金由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HSE经理全部返还各EC+P服务承包商及E+P+C。

2.3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所管辖区域的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违章罚款必须在

收到“罚款通知书”后三天内将罚款交到财务计划部,否则将从安全保证金中两倍扣罚,安全保证金余额不足的,三天内补齐罚款及保证金,否则将责令停工。 3. 对违章违规者的检查确认

3.1 禁烟区严禁吸烟,被当场发现的立即清出现场,责任区内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00

元/个;携带香烟(包括水烟筒、烟丝)进入禁烟区内罚款100元/支,违章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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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种进入禁烟区的,罚款500元/个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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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3.2 特岗施工人员无证上岗也未经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审查备案的,罚款100元/人.

次;施工管理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500元/人.次。

3.3 拒不接受HSE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的罚款100元,并责令责退出工地。

3.4 违反用火管理规定,没有办理火票而动火的罚款500元/次,再次发现未办火票而

动火施工的罚款1000元,并责令责任人退出工地。 3.5 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擅自动火违章罚款500元/次。

3.6 机动车辆没有办理有关票据而擅自进入易燃易爆区罚款500元/次,机动车辆在厂

区或施工区超速(大于40公里/小时)行驶罚款500元/次。 3.7 使用超期作业票,超出作业票规定范围的罚款300元/次。 3.8 没办理进设备作业票的,而进入设备作业者罚款300元/次。

3.9 未经批准在易燃易爆区使用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工棚或工具房,或未按指定地点摆

放的罚款300元/次。

3.10 未办理高空作业票而进行高空作业的罚款300元/次。

3.11 高空作业抛扔工具物品、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300元/次。 3.12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的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未报项目经理部建档备案的罚

款500元/次。

3.13 进行射线作业未办理手续或未进行安全警示的罚款1000元/次。

3.14 违反超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罚款500元/次,造成事故的根据严重程度及

造成损失大小罚款2000~5000元/次。

3.15 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临时用电没办理临时用电票的罚款300元/次。 3.16 在受限区域施工动土不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罚款200元/次,造成地下设施损

坏事故的,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并另按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罚款。。

3.17无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未按审批意见修改而动工的或违反其它有关安

全规定、安全措施不落实罚款200元/次。

3.18 乱拉乱接电线或线路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罚款200元/次。 4. 对现场不文明施工不规范的处罚办法

4.1 搭建临时工棚必须具有一定强度,棚檐高度必须在2m以上,外露不得超过200mm,

工棚必须牢固整洁、干净,发现不规格或不牢固责令其进行整改,不整改的罚款200元/次。

4.2 施工作业现场电焊和接线配电箱未按规定摆放罚款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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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检修施工现场工具柜(箱)不按规定摆放每一次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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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4.4 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安全帽,每项罚款50元/人次。 4.5 施工中脚踏仪表箱、电缆槽架、DN80以下工艺阀门和工艺管线等罚款100元/次,

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除按损失赔偿外,另按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罚款。 4.6 施工现场乱堆乱放,未按规定清理的罚款100元/次。

4.7在施工危险区域未设安全警示牌、警戒线罚款200元/次;虽然设置了安全警示牌、

警戒线,但无人现场警戒,并导致无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的,罚款200元/次;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的,另按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罚款。 4.8 对施工过程中所用化学品等废料污染环境的罚款500~1000元/次。

4.9 对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安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加倍处罚。 5. 对施工人员造成事故的处理

5.1由于违章施工造成轻微伤害的,根据伤情罚款100-500元。

5.2由于违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的,根据伤残等级罚款1000-10000元罚款(十级伤残罚款1000元、九级伤残罚款2000元,以此类推。) 5.3由于违章施工造成死亡事故的,罚款20000元/人次。

5.4 由于失职或不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6. 有关管理制度和HSE月报及教育情况

6.1 施工无安全施工措施或安全方案进行施工的,罚款300元/次。 6.2 无HSE管理制度及员工培训制度罚款100元。 6.3 要上报的资料不报或检查无资料者罚款100元/次。

6.4 按月不报HSE月报或不参加项目经理部HSE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周、月例会罚款

100元/次。

6.5 现场施工人员要服从项目经理部HSE检查和监督,如不听劝阻、态度蛮横将加倍

处罚。

6.6 无视本规定造成事故者均加倍处罚,并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7. 对HSE管理先进的单位将给予表扬及适当的奖励。 8.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 本规定有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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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HSE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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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定期召开HSE例会的目的:及时传达上级有关HSE文件,通报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相互交流HSE安全信息,探讨HSE管理中改进意见,讨论、预想要害部位事故隐患,制定预防措施。 1. 要求 会议通知 会议签到

主持人:项目经理部HSE负责人 编制纪要

日期、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 2. 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部HSE工程师、监理公司HSE负责人、EC+P服务承包商及E+P+C 的HSE工程师、主要施工分包单位的HSE工程师。 3. 会议内容

3.1 传达国家、地方政府有关HSE法律、法规文件。 3.2 传达上级及总部有关HSE文件、指示。 3.3 通报各类重大事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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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相互交流HSE管理经验及总结上月HSE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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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3.5 布置下步工作任务及事故隐患管理措施、限期整改时间。 3.6 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HSE下步工作设想、措施。 3.7 HSE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可相应增减。 4. 特别会议

特别会议是指出现重大事故,紧急文件传达。 4.1 参加单位

项目经理部HSE工程师、监理公司HSE负责人、EC+P服务承包商及E+P+C项目经

理和HSE工程师。 4.2 传达重大事故通报。

4.3 专题讨论通报出现的重大事故,吸取教训,制定“四不放过”措施决定处理意见,

报送有关部门。

附件4:外来施工队伍进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1 外来施工队伍进场须办理的手续 外来施工队伍进场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1.1 外来施工队伍持施工合同和花名册到EC+P服务承包商及E+P+C的HSE办公室,签

订HSE施工协议书。

1.2 施工人员达30人以上的施工队伍要设专职HSE管理人员 1.3 填写分承包方人员资格审查记录表。 1.4 填写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

1.5 填写分承包方施工机具性能审查记录表。 1.6 外来施工队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7 施工人员要办理出入场证,汽车运输要办理通行证。

1.8 在施工过程中都必须自觉遵守HSE有关规定,并接受HSE管理人员的检查。 2. 施工人员现场作业前须办理的手续 施工人员现场作业前,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2.1 如动火施工必须办理动火证。 2.2 需破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证。

2.3 施工中如需爆破作业,到项目经理部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爆破协议书”,

严格执行爆破协议书中的内容要求。并报项目经理部HSE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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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作业区用电严格按用电作业管理规定执行,不得私拉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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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2.5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并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

2.6 施工如需使用蒸汽、压缩空气、N2等需提出申请,经青岛炼化生产准备部同意后,

在允许的时间和用量内使用。

3. 外来施工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及制度 3.1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HSE方面的法律、法规; 3.2 遵守中国石化总公司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

3.3 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和相应的EC+P服务承包商及E+P+C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 3.4 施工用电器机械设备及工、机具要有专人负责,防雨设施、接地保护要符合规定。 3.5 施工用边角料、垃圾要在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运走。 3.6 施工作业不允许随便占用和堵塞交通要道和消防通道。 3.7 危险作业区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

3.8 施工人员进场必须按作业规范和要求,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措施,施工

必须带安全帽,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扎安全带并系挂牢固。 3.9 除工地值班人员外,不得搭床设铺。

3.10 施工车辆运输在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绝不允许未办手续随意驶入“危

险区域”。

3.11 施工结束要工完、料净、场地清。

3.12 所有施工单位和人员都有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的管理和检查,并在

HSE检查记录上签字。

3.13 在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伤亡事故,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并按施工现场HSE管理规定考核办法予以处罚。

3.14 对在施工中不服从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管理人员管理的、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

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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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管理程序 第三部分 附件5:HSE工作检查程序说明

根据各级HSE部管理职责,特明确如下HSE工作检查程序,以规范HSE管理工作。

一、HSE检查程序

业主HSE部 监理HSE部 EC+P服务承包商的HSE部 E+P+C的HSE部 分包商HSE部

二、HSE检查程序说明

1.图中实线表示主要检查流程:业主HSE部主要检查监理公司HSE部的工作; 2.由监理公司HSE部负责检查和指导EC+P服务承包商和E+P+C的HSE管理部门的工作;

3.EC+P服务承包商的HSE管理部负责对分包商的HSE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4.图中短虚线表示业主HSE部不定期检查分包商和E+P+C的HSE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对监理公司HSE部的工作效果及检查情况的真实度进行监督,如图中圆点虚线所示。

5.同样,监理公司HSE部也要对各分包商的HSE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督促EC+P服务承包商的HSE管理工作。

三、讲评办法

业主HSE部每月将根据对监理HSE的直接检查情况和间接检查情况对其工作效果进行讲评,并根据讲评结果进行奖惩。

监理HSE部也应对EC+P服务承包商的HSE工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检查、讲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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