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员工提升奖励办法
关于鼓励员工提升奖励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
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员工借助公司平台发展、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适用条件:
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且在职的员工。 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在不脱产的情况下,符合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等项目。
2、奖励范围:
(1)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 (2)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的证书(学信网);
(3)国家及当地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职称的考试和评定后获得的证书;
(4)各专业领域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国家颁发的证书; (5)员工通过全国联考,取得非全日制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学位。
3、专业范围:
2、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及考前培训必须以业余时间为主,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如需请假,必须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在职学习人员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校(或培训单位)的规章纪律,维护公司形象。
4、职工在学习期间调离公司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再享受学历教育和职称/职业考试的相应奖励。
5、如存在以虚假学习证明申请奖励、虚假证件骗取培训费等欺诈行为的,将撤销其奖励,追回奖励金额,并予以开除处分。
附件1
奖励申请表
编号: 姓名 部门 原学历 现学历 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本人 申请陈述 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 意见 总经理 审批 人力资源部备案 性别 岗位 原毕业 学校 现毕业 学校 出生年月日 入职时间 原专业 现专业 备注
附件2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 证书名称 初级/一级 安全工程师 建筑师 建造师 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架构设计师 系统分析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翻译类相关证书 电工类相关证书 安检技师 注册会计师 司法考试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级别 中级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3000 3000 5000 5000 5000 高级/二级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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