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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监理旁站方案

2023-12-18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市政工程监理旁站方案


卢洲北路延伸工程

编制人: 监 理 旁 站 方 案

审批人: 宜春市赣宜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卢洲北路工程监理部 二0一一年二月

一、工程概况:

卢洲北路延伸工程地处宜阳新区为城市交通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50km/h,设计年限;15年本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工程、排水工程、管线路面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和路灯工程等。施工道路桩号K0+000-K2+251.668。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适用范围

本旁站监理方案适用于卢洲北路延伸工程道路、雨水污水工程及绿化等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 三、编制依据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2、DBJ01-41-200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3卢洲北路延伸工程《监理规划》及《施工监理委托合同》 4、其它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四、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 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旁站监理项目

本工程将旁站项目:软基处理、路基填筑、排水、管线及其它构造物的混凝土浇筑、沟槽回填、基层摊铺碾压等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 六、现场旁站项目的管理

1、监理应按本旁站管理办法的旁站项目规定,合理安排 旁站人员;

2、在规定旁站的工序项目施工时,其中I类工序、II类工序项

目开工时必须6小时前约请监理到场,旁站监理人员未到场,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3、旁站人员应按旁站管理要求,认真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 七、旁站内容

1、检查承包商该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已批准的施工方案;

2、检查承包商现场责任人、管理人员、试验人员是否到位,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3、检查所用的材料、设备是否与所批准材料、方案相符; 4、查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和保证施工要求;

5、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应对监理工程师在旁站过程中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现场口头暂停承包商该部位的施工,并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八、旁站记录的填报

1、砼浇注项目填报旁站记录表;

2、土方填筑、管线回填、结构物回填及道路基层施工项目填报旁站记录表;

3、其他旁站项目填报旁站记录表; 九、旁站记录填写要求

1、旁站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本管理办法格式的旁站监理记录,字迹整齐,填写齐全。

2、旁站记录中记载的问题必须有处理经过和处理结果。 3、旁站记录中涉及业主、承包人或其他监理人员时,应写全名和职务。

4、旁站监理记录应全面反映旁站监理工作情况。 十、监理日志的管理

监理日志是反映现场监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记录之一。使监理日志填写和管理规范化。

1、监理日志按施工合同填写。其填写一般从进场之日起至交工之日止,监理日志由驻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填写。

2、监理日志应连续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日志采用总监办制定的统一格式,不得漏记。节假日休息、事假、病假或其它原因不能在岗时,应写明其该日工作的委托代管人。该委托代管人应在监理日志中记录相应代管工作的情况。

3、监理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有处理经过和处理结果。

4、监理日志中涉及到业主、承包人或监理有关人员时,应写全名和职务,不得不写姓名或只写职务。

5、监理日志应全面记录监理的工作情况,当由于版面限制不能详细记录监理工作情况时,可以加附页。

6、“天气情况”一栏填写阴、晴、雨、雪、雾、风和气温状况及与

在施工程有关的情况。

7、监理日志的填写必须有实质性内容,不得空洞无物;即各项控制工作以及合约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作的情况均应反映在日志记录中。

十一、旁站监理记录的检查和整理

1、旁站监理记录按旁站工程项目进行整理。

2、监理工程师或他们的授要人可以随时抽查旁监理记录,并在空白处签字。

十二、旁站监理记录的保存及归档

1、旁站监理记录应妥善保管,作为监理验收资料的附件,工程竣工后交总监办统一保管。

2、当工程竣工时,旁站监理记录应按照《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整理、装订后归档。 十三、监理人员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关基本建设所做的规定、条例、办法及其有关制度;

2、在工作中要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3、依据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及其他合同事项进行严格监理,坚持一切“按合同办事,按规范、设计办事,按监理程序办事”。

4、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各项监理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自觉的维护业主的利益,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使业主满意。

5、要自觉坚守岗位,主动的深入施工现场,认真巡视和旁站,做到“腿勤、眼勤、口勤、脑勤”;

6、要廉洁自律;严禁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中与承包人发生任何经济往来;严禁自身兼职或从事其他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严禁向承包商推荐施工所需的材料或半成品,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参与承包商的采购活动。

7、工作期间不准饮酒,其他时间不得酗酒;严禁与承包人一起或本人应邀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8、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积极学习新技术和新方法,且能理论联系实际。

9、不得说有损监理形象的话,不得做有损监理形象的事。衣着整洁,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举止得体。

10、工作中以大局为重,团结同志,以理服人,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

分歧,要实事求是地、及时向上级监理单位反映,服从上级监理单位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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