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团训 团的宗旨
乐团团训:务实 团结 勤奋 成才
乐团宗旨:以建设音乐文化,培养发展团员兴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演出任务为己任,开拓进取,勇攀高峰,将乐团建设成一只省内有影响的学生管乐团。
第二章 团员守则 权利 义务
团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音乐,热爱乐团,积极维护乐团声誉。 2.严格遵守乐团的各种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3.积极完成乐团的训练和演出任务,一切行动听指挥 4.刻苦训练,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音乐素质。。 5.爱护乐器,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6.尊敬师长,团结队友,互帮互助,共同努力进步。 团员的权利,义务
入团条件:凡爱好音乐,乐于学好一种乐器,愿意在学生乐团服务者,均可申请加入学生乐团。 责任与义务:
1.团员的业务服从指导老师和乐团的合理安排,业务较好的老队员有义务参与指导新团员训练的工作。 2.团员有义务维护乐团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散布有损于乐团声誉的言论或做出有损乐团形象的行为。 3.团员有义务爱护、保养自己使用的乐器和服装。
4.团员应该积极主动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关心并参与到乐团的建设中去。 权利:
1.团员在训练中遇到困难时,有权利向乐团提出请求和要求提供帮助。
2.团员认为自己在团内受到不公正待遇或不适当的处分时,有权利向乐团申辩事实和反映情况。 5.团员有权利请求乐团为自己的专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 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产生
乐团实行团长负责制,乐团机构为团长、指挥、专业指导老师组、质监组、后勤组 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能: 1.团长应具备以下条件和素质:
(1)眼界开阔,责任心强,有“全团一盘棋”的大局观念
(2)了解乐团的历史和现状,对现存的问题有完整、系统的思考,对乐团的饿发展方向有深入、正确的把握。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书面、口头表达能力。 (4)及时向指导老师反馈情况。
2.指挥负有以下职责和责任:
(1)具有较高的音乐理论修养,有视唱能力,并在这一领域不断钻研、进步。 (2)熟悉各个声部乐器的特点。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 (4)责任心强,在团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能保证每次演出的指挥工作,致力于乐团演出的排练工作,密切联系各个专业老师并在其指导下对全团各声部的训练工作做出计划,努
力钻研音乐知识,丰富乐理与指挥知识,提高乐团的演出水平。
3.专业指导老师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学生按时参加排练。 (2)配合指挥搞好各专业的技术指导。 4.质监组负有以下职责和责任: (1)具有较高的音乐理论修养。 (2)责任心强,纪律情况良好。
(3) 协助配合指挥,负责团员入团、排练工作以及考核工作。
第四章 管理组织制度
为保证学生乐团训练的质量和圆满完成训练任务,加强纪律,根据训练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制度: 演出训练制度:
1.遇有临时或重大演出任务时,演出团员必须按照要求准时参加演出和合练,迟到者不得参加演出,并作深刻检讨。 2.演出时必须按规定穿专用制服,并做到服装整洁,整齐划一,团员必须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得嬉笑怒骂,有损于乐团形象。
3.演出时,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合练及演出中的有关事宜由指挥安排, 4.任何团员均应在规定的训练时间安排训练。
5.团员在训练时间内必须认真训练,努力提高训练效率,不得聊天后从事其他与团内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手持乐器互相打闹或故意破坏性使用乐器。 考勤制度:
1.按时参加训练,迟到五分钟内者算迟到。
2.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训练或演出者必须向指挥或专业老师请假。 考核制度
由质监组每年两次对学生团员的考勤、专业成绩、排练质量、排练纪律进行考核,反馈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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