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系实验员岗位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如下:
1、完成教学实习、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2、承担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3、和实验耗材申报具体工作。
4、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诊断和维修仪器设备的一般故障 、树立实验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观念。
5 、负责所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管理, 贵重仪器、设备不得外借,小型工具在学院内部借用,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办理登记与归还手续。 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要求,保证帐物一致,熟悉仪器设备分布,及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
6 、负责所管实验室安全,执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7 、负责所管实验室环境卫生,定期打扫,保持整洁,实验器材布局合理,摆放整齐,不堆放杂物,实验室门窗、玻璃、锁、照明、等出现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维修。
8 、负责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开课前对所负责的实验仪器整理、调试,确保实验课正常进行。实验课后,检查学生清扫情况,仪器设备正常情况,有问题与任课教师协商,及时修复损坏的仪器设备。
9、上课时,至少应提前 5 分钟到达实验室,并自始至终在实验室值班(除有课的时候),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对每次实验做好相关记录,负责落实《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并酌情协助教师完成部分教学辅导工作。
10 、为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搞好实验室对学生的定期或全天开放工作。
11、实行坐班制, 遵守劳动纪律 , 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 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 临时离开应说明去向。
12 、申报购置所负责实验室仪器和耗材时,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每学期后对设备及仪器进行全面清理和维护,对相应问题汇总汇报。
13 、在有关教师的要求下,有责任协助教师编制新开实验的大纲和实验指导书。
14、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所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并作出书面说明。
15 、每学期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撰写工作总结。
16 、每个实验室每学期至少要向中心信息员报送两条信息,以便信息员及时向学院报送工作简报。
17 、按照学院要求,大专学历以上者每学年提交一篇论文,学年评优者应至少刊出一篇文章(含院报发表的文章)。
18 、凡实验中心要求报送过的资料,个人必须留存电子文档。
19 、 认真完成学院、实验中心、系上交给的临时任务, 熟悉实验中心整体情况。 并有义务在工作需要时帮助其他实验中心人员完成任务。
20 、兼职代课的实验员必须首先完成中心的各项工作,不允许以代课为理由影响中心布置的工作。
21 、学期末将本学期实验室的各项资料整理、归档、留存。随时接受系上和学院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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