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GYSZ-ZY-2005-7)
路基土石方施工包括路基挖方和路基填方两个方面,是路基施工的基本组成,在公路施工中,土石方挖填是在开工准备后,即进行施工。在工程中,投资比重大,安全隐患多,并直接影响工程竣工工期和工程质量。
一、 土石方施工的开工准备工作
1、 经过工程招投标,取得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场,
熟悉设计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2、 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征地工作。
3、 对施工断面进行复核,计算土石方量,并报监理、业主认可。
4、 主批准。
在现场踏勘,进行调查工作,确定弃土场、取土场、采石场位置,并报监理、业
5、 对施工控制点位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批。
6、 施工条件具备后,编制开工报告,报监理审批后开工。
二、 场地清理
1、 路基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有业主书面通知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砍伐或移
植,砍伐的树木应堆于路基外。
2、 路基范围内的垃圾及原地面以下100~300mm内(或根据实际确定)的草皮、农
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堆于弃土场内。场地清理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
3、 路基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
三、 路基挖方
(一)一般要求
1、 路基挖方的所有作业均应符合图纸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的有关规定。
2、 挖方应保持边坡的稳定,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
3、 挖。
在开挖中出现石方时,及时测量土石分界线,经监理、业主认可后,分层进行开
4、 路基挖方材料尽量予以利用,不得任意废弃,并力争填、挖、借、弃合理。
5、 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始终保证路基排水畅通。
(二)施工要求
1、 土方开挖
(1) 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
(2) 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
(3) 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
(4) 土方地段的路床顶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由实验确定。路床顶面以下300mm的压实度,或路床顶面以下换土超过300mm时,其压实度均不小于95%。按照《公路土工实验规程》(JTJ—93)重型击实法进行检验。
(5) 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规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压实时,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
2、 石方开挖
(1) 石方爆破作业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严禁过量爆破,并应在事前14天制定出计划和措施报监理批准。未经监理批准,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就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28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 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受到危
害和损坏。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和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人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4) 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必须清除。
3、 质量检验
(1) 基本要求
1) 路基的路床标高、宽度、线型及边坡坡度应符合图纸要求;边沟、截水沟和排水
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具备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挖出的废方按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
2) 石方边坡平顺稳定,无险石、悬石。
(2) 检查项目及标准
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3) 外观鉴定
1) 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2) 边坡坡面平顺稳定。
3)
边沟无阻水或积水现象。
四、路基填方
(一) 一般要求
1、 填方路堤施工前,须对原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
2、 堤施工。
路堤填料中石料等于或大于70%时,应按填石路堤施工;小于70%时,按填土路
3、 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排水畅通。
4、 土施工。
路堤基底及路堤每层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填
(二) 零填挖路基
1、零填挖路床顶面以下0~300m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小于95%。
2、特殊路基土层上的零填挖路床面,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换填、改善或翻拌晾晒。换填、改善厚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分层压实。
(三) 填土路堤
1、 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保证
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300m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筑,且应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
厚度不得小于500mm。分层碾压厚度不大于300mm,土方路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度不应小于100mm。
2、 路堤填土高度小于800m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
的土质基底,应将表面翻松深300mm,然后整平压实。
3、 路堤填土高度大于800mm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
压实度不应小于85%。
4、 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
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得小于1m。台阶顶做成2%~4%的内倾斜坡。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应将原地面以下200~300mm的表土翻松。
(四) 填石路堤
1、 修筑填石路堤,应将石块逐层水平填筑,分层厚度不宜大于500mm。石料强度
不应小于15MP,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度的2/3。大面向下摆放平稳,紧密靠拢,所有缝隙填以小石块或石屑。在路床顶面以下500mm的范围内应铺填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超粒径石料应进行破碎使填料颗粒符合要求。
2、 填石路堤应使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洒水压实。压实时继续用小石块或石屑填
缝,直到压实顶层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石块紧密、表面平整为止。
3、 批准。
施工中压实度由压实遍数控制。压实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五) 质量检验
1、 基本要求
(1) 路基施工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于永久性排水系统相结合,避免积水冲刷边坡。
(2) 路基分层填筑,压实度符合要求,层面平整、顶面路拱符合要求。
(3) 填石路堤,石块摆平放稳,小石填塞空隙饱满,分层厚度适合压实机械功能要求,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顶面石块稳定,石块尺寸符合规范规定。
(4) 路基填料强度(CBR)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
2、 检查项目
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3、 外观鉴定
(1) 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2) 边坡坡面平顺稳定。
(3) 取土坑、护坡道整齐稳定。
五、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根据路基土石方施工的特点,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并对其分级,以便选择相应控制手段,以保护周边环境不受到施工影响。
2、路基土石方施工中会产生的污染因子有以下几类:
1)噪音
①操作噪音,运输车辆噪声
②爆破作业时,爆炸噪声,凿岩机噪声
③施工现场机械施工噪声
2)废弃物(含垃圾)
①施工机械设备维修废油、废棉纱、损坏零部件
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固废等
3)污水
①路基污水,泥沙浆层
②定期清理,及时排除,避免淤积
4)大气污染(扬尘)
①凿岩机排放的粉尘,放炮时排放的粉尘
②运输车辆运行的粉尘,施工现场土石方装卸等
3、影响环境因素的控制,按照以下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管理控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②国家环保总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
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如控制噪音和灭尘,避免尘土飞扬。配备洒水车,对施工车辆经过的道路经常洒水灭尘,以保护环境、净化空气。
参考文献:
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2、《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
3、《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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