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开始进行试点的,由民政部负责,1992年民政部制定《县级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种制度的基本特征是: 以保障农民晚年的基本生活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国家政策扶持相结合。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现行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农村养老功能和土地养老功能的弱化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只有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刻的认识到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各种不可回避的问题,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一)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
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长期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城镇养老保险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城镇上,而忽视了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扶持”的基本筹资原则使得国家的责任变小,城镇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而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导致城乡差距变大。
(二)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由于我国目前农村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农民个人收入差距很大,很多地区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相对较低,个人投保能力很弱,大多地方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中农民投保的保费很低。再加上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缺乏了解,很多人持怀疑、观望的态度,对未来保险金的领取缺乏信心,多数农民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缺乏法制化的管理 农村养老保险缺乏相对独立的法治系统,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以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法规和民政职能部门指定的实施方案为主,各地出台的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方法规范性差,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特别是养老的管理和运作以及社会救济具体实施方面,缺乏规范的法制化措施,致使工作中漏洞较多,导致某些社会养老保障措施不能得到落实,多数老年人还不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农村养老保险对策思考
中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制度转轨阶段的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完善,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已经危机四伏,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基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出适合中国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中国应建立非缴费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非缴费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即养老
金受益人无须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是依赖于其他筹资方式来筹集资金。纵观世界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制度,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降低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农村的贫困率,例如非缴费型养老金使阿根廷、巴西、哥斯达黎加、智利的赤贫率分别降低了67.1%,95.5%,21.4%和69.0%,贫困率分别降低了30.8%,29.2%,24.3%和18.7%。 南非、毛里求斯贫困率的降低在较大程度上也得益于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的实施。
(二)农村养老保障模式
根据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把农村养老保险分三种不同的地区来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
在发达农村地区,农民收入较高,农村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地方政府财力充分,可以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养老模式。如“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苏南模式”;“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和集体股来实现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的“广东模式”这样两种比较有特色的社区养老模式。
对于中等收入的农村地区,农民已基本解决温饱,有一定的收入,但是收入还不稳定,推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对于这样的地区一方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加大政府的财政补贴,形成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部分;另一方面,农民的个人账户部分可通过自愿购买商业保险养老产品来实现。
对于经济条件落后的农村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很低,自然灾害时也有发生,因灾致贫的现象也很严重,他们根本不具备养老保险的能力,但是他们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又最为迫切,对这样的地区,要根据农村经济的特点及养老文化的现状实行政府的救助型养老保险,政府必须承担对无自我保护能力的老人群体提供特殊保护,给予他们不同层次的救助型养老保险金,经济补偿的力度要大一些,国家政策倾斜也要更加明显些。
(三)农村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农村养老保险金的给付实施区域间收入调查和区域间均一给付的方式。区域间收入调查和区域间均一给付的方式,即对各个区域的农民进行收入调查,根据各区域农民的收入情况确定各区域不同的养老金给付金额,但是在同一区域内实行均一给付的方式。我国经济发展区域差距大,农业人群经济实力差异大。这一给付方式恰恰符合了我国的国情,因地制宜的开展养老保险工作,能使各区域间协调发展,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公平问题,同时也保障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制化管理。
参 考 文 献
[1] 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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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赵人伟,赖德胜,魏众.中国的经济转型和社会保障改革[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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