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忠勋寻衅滋事案(杭滨公(长)行罚决字[2022]00763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滨公(长)行罚决字[2022]0076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
正)18853926014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120 【处罚日期】2022.04.1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长河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滨江区 【处罚对象】占忠勋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9:32
处罚名称 占忠勋寻衅滋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杭滨公(长)行罚决字[2022]00763号 号 被处罚对占忠勋 象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4月04日00时许,在杭州市滨江区***街道中赢******* 1 / 2
门处,占忠勋酒后无事生非,无故采用拳打的方式殴打黄某某肩膀处。占忠勋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占忠勋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萧山区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2022-04-1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长河派出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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