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主任受聘于院长,领导药剂科的工作,并对院长全面负责。 (二)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包括人员配置的调整改革、技术开发、设备改善,临床药学、业务学习和考核等。
(三)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把好药品质量关,抓好药品采购计划,保证临床用药的需要.
(四)督促和检查麻、精药品及其他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全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和规范,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五)制定、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落实以岗定责、以责定酬,合理分配的原则,并制定绩效分配、及科室奖惩制度。
(六)领导和组织调剂、制剂质检、新制剂开发研究工作,以及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七)确定任用、培养本科骨干,包括外出进修、学习等。 (八)参加院外活动,获取各方面信息,资料,包括机构改革、药品供应、技术设备、业务科研、情报资料,增强药剂科活力.
(九)深入临床科室,了解供需动态,推荐新药,加强与临床科室的协作往来,定期协助组织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
二、药房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由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者担任,承担药房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新药介绍等,承担对
院内、院外的药品咨询,负责对新进入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二)药房负责人立足于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药事管理制度。
(三)指导、安排、参加本部门药品管理和药品调剂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杜绝“三无\"药品进入临床。
(四)经常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咨询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五)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安排工作。 (六)合理灵活安排机动人员,防止出现病人排长队现象,争创文明窗口。
(七)做好考勤记录,督促本部门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八)落实、检查麻醉、毒性、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九)在无药品管理员的情况下,兼职药品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经常检查药品质量,防止药品过期、变质。做好药品领用计划,防止药品供应断货或药品积压造成损失。
(十)按照科室的管理要求,负责落实、检查各项记录的执行情况。
镇康县人民医院药剂科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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