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2010.3.15 国道211线高速公路 A10合同段 合同号 A10拌合站 交底地点 A10会议室 A10 交底内容 1. 合理设置拌合站位置,尽量远离居民区,进入拌合站的道路也远离居民区,最好选用废弃场地。 2. .拌合站要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土地。 3. 拌合站场地需要硬化,拌和机附近的排水系统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周围既有排水系统里边,需要集中净化达到指标,方可加以利用或排放。 4. 拌合站必须设置污水沉淀池,洗涤拌和机和运输罐车的污水必须排入池内,沉淀并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5. 严禁把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系统中。 6.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并按环保要求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7. 运输存放沙、石等易产生沙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应加盖篷布,堆放场地内也要覆盖篷布。 交底接受人 注:驻地监理抽查。 交底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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