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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其他数据

2023-05-05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其他数据
其他数据

8.1 主体功能区规划数据

8.1.1 主体功能区规划数据应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 8.1.2 主体功能区规划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用面数据表达规划期末用地图斑界线。 2 无图形错误,拓扑关系正确,无压盖和空隙。 3 数据命名标准应符合表 8.1.2-1 的规定。

表 8.1.2-1 主体功能区规划数据命名标准

序号 数据名称 物理图层名称 物理图层别名 主体功能区规划 1 主体功能区规划数据 ZTGNQGH 4 数据属性项应符合表 8.1.2-2 的规定。

表 8.1.2-2 主体功能区规划数据属性表

序号 1 字段代码 OBJECTID ZTGNQDM 字段名称 标识码 主体功能区代码 字段 类型 Long Text 字段 约束 长度 条件 说明 自动生成 M 8 2 M 见附录 E 类别代码 见附录 E 类别名称 按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前 6 位即可 3 ZTGNQMC 主体功能区名 称 Text 30 M 4 5 6 7 8 9 10 11 12 XZQHDM XZQHMC YDMJ PZSJ SPWH PZJG RKRY RKSJ BZXX 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区划名称 用地面积 批准时间 审批文号 批准机关 入库人员 入库时间 备注信息 Text Text Double Date Text Text Text Date Text 12 20 C C M O 填写“XX 区(县)”即可 保留 3 位小数,单位:M2 20 30 10 O O C C 255 C 8.1.3 主体功能区规划图图例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E 规定。

8.2 城乡总体规划数据

8.2.1 城乡总体规划数据应包括城市总体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的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

8.2.2 城乡总体规划数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使用面数据表达规划期末用地图斑界线。 2 无图形错误,拓扑关系正确,无压盖和空隙。 3 数据命名标准应符合表 8.2.2-1 的规定。

表 8.2.2-1 城乡总体规划数据命名标准

序号 1 2 数据名称 城市总体规划数据 镇(乡)总体规划数据 物理图层名称 CSZTGH ZZTGH 物理图层别名 城市总体规划 镇总体规划 4 数据属性项应符合表 8.2.2-2 的规定。

表 8.2.2-2 城乡总体规划数据属性表

序 号 1 2 3 4 字段代码 OBJECTID DKBH YDDM YDXZ 字段名称 标识码 地块编号 用地分类代码 用地性质 字段 类型 Long Text Text Text 字段 长度 约束条件 M 说明 自动生成 20 3 30 30 O M M 见附录 F 类别代码 见附录 F 类别名称 5 DKMC XZQHDM 地块名称 Text Text C(对镇或乡 总体规划) 按国家标准行政区划 代码前 6 位即可 6 行政区划代码 12 M 7 XZQHMC 行政区划名称 Text 20 M 填写“XX 区(县)” 即可 8 YDMJ 用地面积 Double M 保留 3 位小数,单位: M2 9 GHMBN 规划目标年 Text 4 O 此字段表示规划期末年份,如 2020 10 11 12 13 14 15 16

JSXZ PZSJ SPWH PZJG RKRY RKSJ BZXX 建设性质 批准时间 审批文号 批准机关 入库人员 入库时间 备注信息 Text Date Text Text Text Date Text 12 M O 填“建设用地,非建 设用地”即可 20 30 10 O O O O 255 O 8.2.3 城市总体规划图和镇(乡)总体规划图图例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F 规定。

8.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

8.3.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应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 8.3.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用面数据表达规划期末用地图斑界线。 2 无图形错误,拓扑关系正确,无压盖和空隙。 3 数据命名标准应符合表 8.3.2-1 的规定。

表 8.3.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命名标准

序号 1 数据名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 物理图层名称 TDGH 物理图层别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 数据属性项应符合表 8.3.2-2 的规定。

表 8.3.2-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属性表

序号 1 字段代码 OBJECTID TDLYGNFQ DM 字段名称 标识码 字段 类型 Long 字段 长度 约束 条件 M 说明 自动生成 此字段为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录 G1 类别代码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代码 Text 3 M 2 TDYTQDM 土地用途区代码 Text 3 M 此字段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录 G2 类 别代码 3 TDLYGNFQ MC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名称 Text 30 M 此字段为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录 G1 类别名称 TDYTQMC 土地用途区名称 Text 30 M 此字段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录 G2 类 别名称 4 5 6 GZFQDM GXFQMC XZQHDM 管制分区代码 管制分区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Text Text 3 12 12 M M M 见附录 H 类别代码 见附录 H 类别名称 按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 码前 6 位即可 Text 7 XZQHMC 行政区划名称 Text 20 M 填写“XX 区(县)”即 可 8 9 10 11 12 13 14 15

YDMJ GHMBN PZSJ SPWH PZJG RKRY RKSJ BZXX 用地面积 规划目标年 批准时间 审批文号 批准机关 入库人员 入库时间 备注信息 Double Text M 4 保留 3 位小数,单位: M2 此字段表示规划期末年 份,如 2020 M O Date Text Text Text Date Text 255 20 30 10 O O O O O 8.3.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符合《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或《县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的规定,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图图例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G1 规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图例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G2 规定,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图例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H 规定。

8.4 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数据

8.4.1 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数据应包括环境功能区划图、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的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

8.4.2 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用面数据表达规划期末用地图斑界线。 2 无图形错误,拓扑关系正确。

3 数据命名标准应符合表 8.4.2-1 的规定。

表 8.4.2-1 环境功能区划数据命名标准

序号 1 2 数据名称 环境功能区划图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物理图层名称 HJGNQHT STBHHXFBT 物理图层别名 环境功能区划图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4 环境功能区划图属性项应符合表 8.4.2-2 的规定。

表 8.4.2-2 环境功能区划图属性表

序号 1 2 3 4 字段代码 OBJECTID GNFQDM GNFQMC HJZLDJ XZQHDM 字段名称 标识码 功能分区代码 功能分区名称 环境质量等级 字段 类型 Long Text Text Text 字段 约束 长度 条件 说明 自动生成 M 3 30 30 M M M M 5 行政区划代码 Text 12 按国家标准行政区 划代码前 6 位即可 6 XZQHMC 行政区划名称 Text 20 M 填写“XX 区(县)” 即可 7 8 9 10 11 12 13 YDMJ PZSJ SPWH PZJG RKRY RKSJ BZXX 用地面积 批准时间 审批文号 批准机关 入库人员 入库时间 备注信息 Double M O 20 30 10 O O O O 255 O 保留3 位小数,单位: M2 Date Text Text Text Date Text 5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属性项应符合表 8.4.2-3 的规定。

表 8.4.2-3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属性表

序号 1 2 3 字段代码 OBJECTID GKDJDM GKDJMC STBHHXLX 字段名称 标识码 管控等级代码 管控等级名称 生态保护红线类型 生态保护红线名称 字段类 字段 型 Long Text Text 约束 条件 M 长度 说明 自动生成 见附录 I 类别代码 见附录 I 类别名称 2 20 M M M 4 Text 40 30 5 STBHHXMC Text M 6 XZQHDM 行政区划代码 Text 12 M 按国家标准行政区划 代码前 6 位即可 7 XZQHMC 行政区划名称 Text 20 M 填写“XX 区(县)” 即可 8 9 10 11 12 13 14

YDMJ PZSJ SPWH PZJG RKRY RKSJ BZXX 用地面积 批准时间 审批文号 批准机关 入库人员 入库时间 备注信息 Double M O 20 30 10 O O O O 255 O 保留 3 位小数,单位: M2 Date Text Text Text Date Text 8.4.3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图例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I 规定。

8.5 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

8.5.1 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应包括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 8.5.2 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应将市县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无缝拼合,形成完整、统一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数据。

8.5.3 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使用面数据表达规划期末用地图斑界线。 2 无图形错误,拓扑关系正确,无压盖和空隙。 3 数据命名标准应符合表 8.5.3-1 的规定。

表 8.5.3-1 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命名标准

序号 1 数据名称 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 物理图层名称 KZGH 物理图层别名 控制性详细规划 4 数据属性项应符合表 8.5.3-2 的规定。

表 8.5.3-2 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属性表

序号 1 字段代码 OBJECTID 字段名称 标识码 字段类型 Long 字段 约束 长度 条件 说明 自动生成 M 2 3 DKBH DKMC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Text Text 20 30 O M M 单元地块名称 见附录 F 类别代 码 4 YDDM 用地分类代码 Text 3 5 6 7 8 9 10 YDXZ JZMD RJL LDL JZXG TDSYJRX 用地性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土地使用兼容性 Text Text Text Text Text Text Double 30 10 10 10 8 20 M O O O O O 见附录 F 类别名称 (%) 保留 3 位小数, 单位:M2 11 YDMJ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M 12 JZMJ Double O 保留 3 位小数, 单位:M2 已批、在批、在编 13 14 15 16 17 18 19

SPZT PZSJ SPWH PZJG RKRY RKSJ BZXX 审批状态 批准时间 审批文号 批准机关 入库人员 入库时间 备注信息 Text Date Text Text Text Date Text 8 O O 20 30 10 O O O O 100 O 8.5.4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具体图例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F 规定。

8.6 道路中心线数据

8.6.1 道路中心线数据应包括道路网规划道路中心线数据的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 8.6.2 道路中心线数据应将市县所有规划道路中心线进行无缝拼接,形成完整、统一的道路网规划道路中心线数据。

8.6.3 道路中心线数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使用线数据表达道路中心线实际位置。 2 数据命名标准应符合表 8.6.3-1 的规定。

表 8.6.3-1 道路中心线数据命名标准

序号 1 数据名称 道路中心线 物理图层名称 DLZX 物理图层别名 道路中心线 3 数据属性项应符合表 8.6.3-2 规定。

表 8.6.3-2 道路中心线数据属性表

序号 1 字段代码 OBJECTID XZQHDM 字段名称 标识码 字段 类型 Long 字段 长度 约束 条件 M 说明 自动生成 按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 码前 6 位即可 2 行政区划代码 Text 12 O 3 4 XZQHMC DLMC 行政区划名称 道路名称 Text Text 20 20 O C O O 填写“XX 市(县)”即 可 有道路名称的必须填写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 支路 5 6 7 8 9 DLLX DLKD RKRY RKSJ BZXX 道路类型 道路宽度 入库人员 入库时间 备注信息 Text Double Text Date Text 6 10 O O 255 O 8.6.4 道路中心线具体图例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J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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