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人字[2007]171号)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石人社字【2011】4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自2011年起,至2012年度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的凡是未取得《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培训合格证书》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应参加。
二、 培训内容:中国人事出版社《知识产权公共教程》。 三、 培训考核:笔试考试,由石家庄市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不参加者,继续教育证书不予审验。
四、 培训收费:每人200元单位统一存入建行,包括培训费、
书费、考核费、证书费。
五、 培训报名:
1、 自愿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姓名、身份证号必须核对。 2、 单位统一报名,小二寸照片后注明单位、姓名。报名汇总表
及电子版交人事科。
3、 报名时间:11月1日前。4、咨询电话:83385383,83222548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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