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强化公司内部的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约束机制,公司财务运作由集团财政管理中心监督管理。公司财务部门接受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公司财务工作按照集团结算、核算、资金、资产等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的内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计主管或负责人的职责
1. 具体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布置、检查、总结。组织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 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受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业务领导,并接受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业务管理及人力资源中心的考核。
3. 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告资金变动情况。
4. 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包括资金、支出和利润计划等,并对计划完成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 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预测,为本单位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发挥参谋作用。
6. 负责检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或其他经济文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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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7. 注重财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忠实履行职责。
8. 宣传贯彻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支出,对重大经济违法事项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二. 会计主办人员的职责
1.分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和集团的要求,会计主办人员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帐目,自主收支,独立核算。
2.深入实际了解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和利用效果,为添置、更新、大修理等提供资料。
3.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对增减变动应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会计手续。按财务制度规定计提折旧。
4. 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对发生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查清责任,按规定权限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5.参与存货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对盘盈和盘亏和报废的存货要查明原因和责任,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物相符。
6.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要协助使用部门建立保管、领用、报废的登记,定期盘点制度,对无故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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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按规定确认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价值入帐,并按资产的名称`分类设置明细。正确摊销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价值。正确核算无形资产的转让和对外投资。
8.根据工效挂钩核定的工资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控制工资支出,审核本单位各项工资奖金支出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不符合或违反规定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报告。
9.根据单位实有人数工资标准编制工资表和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进行明细核算,提供工资明细核算资料。工资表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10.按照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业务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的原始记录、材料耗费、计量检验和计价制度,为确保正确计算成本提供可靠的依据。
12.严格按成本核算办法正确归集、分配生产费用,根据产量或经营收入和料工费实际消耗计算生产成本或经营成本,并登记明细账。根据账簿登记的成本费用编制成本费用明细表,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加强成本管理的建议。
13.审核销售凭证,及时办理货款结算。遵守内部制定的价格,对价格任意变动行为应制止并报告单位领导。
14.根据销售发票等凭证核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以及其他收支。负责编制全面预算,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与监督控制,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
15.按照国家规定审查营业外收支,计算利润分配,计缴税金,提取盈余公积金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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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明细账。
16.根据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损益表,分析考核利润计划执行情况,找出问题,预测市场前景,提出扩大销售增收节支,增加利润的措施建议。
17.按国家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账,根据内部规定的核算形式和程序及时登记总分类账,月末编制科目余额平衡表与有关明细帐目核对,做好与出纳员、往来核算员、仓库保管员的对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18.分公司应按照集团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以及集团对报送内容和时间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必要时根据集团的要求,对其财务工作进行审计。
19.对记账凭证进行整理编号,月终装订成册集中保管,年终决算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分类及时归挡。
20.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如出库单、收付款通知单)、发票等,按规定使用印章。空白凭证要设登记簿登记,按规定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21.月末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同出纳人员及时查询银行未达账原因。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出纳保存。一份月终时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一并装订进记账凭证最后一册。
22.照《会计法》和〈〈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挡、保管。严格会计档案调阅手续,凡本单位人员要调阅会计档案,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要调阅会计档案,要有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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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准。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理由、归还时间等都要详细登记,以便查验。
23.分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对于上述行为,分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应在费用发生前,直接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告。
24.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25.根据国家规定,对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领导及财务主管签批,报集团财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销毁清册要盖章后长期保存。
26.公司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集团和公司财务制度情形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国家财经法规及集团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可追求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 出纳岗位职责
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复核无误后,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对于不符规定,以及未经审核签字的收付凭证一律不予办理。收付办妥后,经办人员要在收付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除零星开支由现金支付外,一律使用支票。不得挪用和任意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抵冲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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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需要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必须经财务主管人员审批,并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使用人在专设簿上登记签名,限期报帐注销。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 根据收付凭证先后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结出余额。现金余额每日应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后,编制现金余额表;银行存款余额在月末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对双方的未达账要及时查询情况。严禁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结算。
5. 负责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库存现金,确保完整无损。印章要按规定使用,空白支票要设登记簿登记,按规定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签发支票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
6. 负责保管未到期的银行票据,有责任对票据提示承兑、提示付款。发生承兑付款或拒绝承兑等情况时及时上报财务负责人,并按财务负责人的指示及时进行处理。
7. 填开专用发票时,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可靠字迹清晰,全部款项内容完全一致。开具专用发票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填列,不能提前或推迟开具专用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有其他的发票、收据(如国税局的普通发票、公司内部印制的各种收付款凭据)等。都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不得转借、转让、串换、代开,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8. 月末应编制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清单。详细填写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购买产品的日期、名称、数量、规格。此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主办会计,一份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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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往来账款岗位责任制
1.往来账款应按和公司有经济往来的客户、公司的职能部门、责任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审查各种往来账款的合法性,并进行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2.定期编制各部门、责任人及分户的明细单与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核对,督促经办人员定期与客户核对,索取客户对账单,协助财务主办人员做好往来账款清理的基础工作。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及回收情况,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确保资金安全。
3.月末结算与总帐相符的余额,抄列清单,报告有关部门。对与公司签订营销合同的客户应单独设置备查簿,登记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色别。月末抄列清单一式两份由出纳员审核盖章,一份交主办会计,一份留底备查。
4. 对发生销售纠纷,货款被拒付或其他原因不能收回的款项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 存货核算岗位责任制
1.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存货的计量检验、收支、领退、保管核算、盘点清算等管理办法、规定和手续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2. 审核汇编存货采购计划、控制存货采购成本,制定存货储备定额,提高储备资金利用率。
3. 负责存货的日常明细核算和有关业务结算,按存货保管地点、类别、品种、规格、登记明细账,按成本核算的要求编制存货的进、出汇总表,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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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存货的进库、出库业务必须具有严格的凭证手续,通过入库、发货单等核算存货的收发业务。
进货:由购货经办人员根据购货发票和其他货单填制入库单,送仓库保管员计量验收签名确认,连同发票等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出库:必须根据业务部门的存货转移单填制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发货单。发货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监督所发货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与填制的发货单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并送交客户签名确认。手续不完备的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退货:销货退回需凭红字发票联和业务人员的退货说明,交仓库验收后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 登记保管:存货管理职能部门和仓库按每种存货设置明细账进行登记核算。月末编制收、发、存报表,送业务、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物、账账相符。
6. 建立定期清查盘存制度,由领导督促财务、业务、仓库组织专人进行清查盘点。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仓库每月账物清点,收发量大的存货要经常核对清点。
7. 根据清查盘点结果,编制由财务部门和有关责任部门共同签字的存货盘点报告表,说明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报废的原因及意见,报公司领导。
8. 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凡对库存时间超过一年或滞销积压的存货,要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并报告公司领导。研究处理避免损失。
六. 销售开票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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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审核仓库发货单的完整性、真实性,如发货单所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是否齐备,是否有购货单位名称,发货单中是否有仓库保管员两人以上签字。收货单位是否签字认可。
2. 根据仓库发货单所开的品名、规格、数量、售货单位名称开具出库单,并依据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并注明是收到货款还是欠款。
3. 每日结束时将一天的出库单按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汇总编制清单,并计算出现金收入和欠款数量。将汇总清单交出纳员审核盖章,连同出库单仓库发货单一并交主办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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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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