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正常2到3个月会把案件交到检察院,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对于特殊情况、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不批准逮捕时需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1个月。
法律分析
进看守所正常2到3个月会把案件交到检察院。
一般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拓展延伸
看守所羁押超过规定时间后,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当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超过规定限制后,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案件将会移交给检察院。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首先,看守所应及时向检察院提交案件移交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其次,检察院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对羁押期限是否超过规定、证据是否充分等方面的评估。如果检察院认为符合移交条件,将会发出移交决定,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移交后,检察院将继续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调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这一程序和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合法、公正的处理被羁押的案件,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适用。
结语
案件移交检察院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确保了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看守所应及时向检察院提交案件移交申请,检察院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符合移交条件,将发出移交决定,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移交后,检察院将继续审查和调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这一程序保障了被羁押人的权益,确保法律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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