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久后移交检察院以及审查起诉的时间是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而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从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2-3个月的时间。对于被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批准。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此外,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移交给检察院,也有可能在拘留阶段调查清楚后与本案无直接联系。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多久后移交检察院?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审查起诉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刑事案件切不像有些人想的那样,拘留以后马上就会移交给人民检察院的,刚开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这种强制措施,其实也不代表着将来就一定会移交给检察院的,也有可能刑事拘留阶段就调查清楚了,犯罪嫌疑人和本案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
结语
刑事拘留后的移交检察院一般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刑事案件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逮捕的时间限制为三日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审查起诉期限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根据实践经验,对未羁押的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不受限制,但需迅速、及时办理,不得中断审查。刑事案件的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移交给检察院,也有可能在拘留阶段调查清楚后,与犯罪嫌疑人和本案没有直接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七章 职务、职级升降 第四十七条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七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二条 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对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进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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