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三个阶段流程,具体如下: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刑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主要任务是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这个阶段在时间上一般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送来的案卷后,审查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认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构成犯罪的,在1个月内移送法院起诉。需要补充侦查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通过开庭审判,确定被告是否有罪。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后,会在2至3天内立案,1个月内开庭审理,判处刑罚或者无罪判决。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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