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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有哪些损害呢?

2022-06-17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驰名商标有哪些损害呢?

法律分析:驰名商标有以下损害:

1、太过有名成为通用名称;

2、他人傍名牌的损害;

3、自身行为的损害;等等。

一、以自残威胁他人犯法吗

不违法。法律上对损害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作为侵权行为。凡是违法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自残只要不影响他人的正当权利就不算是犯法。法律上定义的威胁,必须是威胁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或者家人等等的安全。若是行为人的行为仅仅是损害自身的权利,并没有对他人的权利造成实质上的威胁,就不能定性为法律上的威胁。

二、民法典如何认定名誉权侵权行为

名誉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2、行为人行为违法。行为人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应当特定而明确,具有指向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经常通过使用“势必”“应当”“足以”等词汇,以说明其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三、怎么抢注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遇到以下几种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情形。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情形。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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