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邯郸在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进程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谋划了一批重大交通接续项目,加快建设区域交通枢纽中心。这是蓝天白云映衬下的城市立交桥。
其中包括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适度超前安排一批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推进309国道和104省道邯郸绕城段等项目前期工作、107国道改建等项目竣工通车,早日实现主城区大外环闭环合龙。加快长邯聊高铁、石邢邯城际、京武高速、邯邱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邯郸机场临空经济区,开工建设市郊铁路线路,谋划一批重大交通接续项目,加快建设区域交通枢纽中心。推动涉县茅岭底水库、永年区龙泉缓洪、鸡泽县洺河治理、跃峰渠修复等水利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永年区娄里水库、东洺阳缓洪、冀南新区牤牛河东延、涉县匡门口水库等工程前期工作,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防汛排涝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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