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8)其他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索赔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需要下列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伤残鉴定结果。
4、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其他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需要下列资料: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书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4.证明医疗费的发票。
5.证明伤者误工的时间证明,工资证明。
6.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无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及责任无法认定六种。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位置至关重要,它影响到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2、伤残鉴定书伤残鉴定是指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把伤残划分为十个等级,从十级伤残到一级伤残依次加重,一级伤残最为严重。伤残鉴定是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之一,尤其是在要求对方支付残疾赔偿金时,更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否则,将由于没有相应证据的支持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3、当事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这些费用的单证是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必不可少的证据,也是法院支持自己赔偿请求的依据,否则当事人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支持而漫天要价,结果只会白白多交一部分诉讼费、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4、除了以上几种重要的证据外,诉讼中常见的证据还有车损物损证明,误工证明,受害人死亡的还要有死亡证明以及受害人被扶养人情况证明等一系列诉讼证据,只有把各种证据都搜集起来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证明自己的主张,从而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第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第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提交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具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医院住院病历,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
5、交通费住宿费票据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合理费用。 该内容由 潘海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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