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非主城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
4、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方式:
1、申请公租房首先是以家庭申请的。以家庭申请的需要选择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这位申请人需要符合申请条件。然后是单身人士申请,要求本人为申请人。这里的单身指的是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者外地独自来本地工作的人员;
2、然后是多人合租的方式:合租人的几个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人数不要超过3个人,需要1个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毕竟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的人群提供的住房,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拥有的。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前往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社会公开,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租金压力小,可以缓解承租人的资金压力,公租房面向以下中等收入群体出租,并在保护范围内与商品房相连,公租房有利于弥补个人租赁住房的不足。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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