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伤康复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申请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委托证明材料;
(5)发生工伤后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6)有效的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7)相关检查结果复印件;
(8)其它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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