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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犯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来源:好土汽车网

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要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以及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商业秘密。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立案标准包括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致使权利人破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分析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认定

1、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包括: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了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致使权利人破产”,是指由于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享有商业秘密所有权、使用权的公司、企业破产的情形。所谓破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等原因申请宣告破产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

结语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标准包括: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权利人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立案标准为: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导致权利人破产或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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