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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来源:好土汽车网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官方的文件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一旦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不利于其内容的实施。)
2.时事新闻;(新闻具有时效性,目的是将消息尽快地传播,一旦纳入《著作权法》保护,每次对原报道进行转载都需要获得原作者同意,会造成消息传递的滞后。)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历法所揭示的日期、节气、节日等内容,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不具有独创性,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为人们普遍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也不能给予著作权保护。)
4.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作品:
①.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②.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③.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④.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5.著作权的权利:作品完成时,作者取得著作权。著作权是综合性的权利,既具有人身性质也具有财产性质。因此衍生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6.著作财产权
①.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和继承。
②.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7.著作人身权
①.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作者本人不能分离,一般不能继承和转让,也不能被非法剥夺。
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③.发表权是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一次用尽。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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