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了促进养鸡业的发展今年以来实行财政补贴对新增的千只以上规模养鸡户每只鸡财政补贴1元钱。截至目前共发放财政补贴资金73.16万元使广大养鸡户受益。
财政补贴的对象为存栏量1000只以上、购进时间为今年1月1日以后至10月30日以前的养鸡户。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县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补贴养鸡户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规定凡是已购进或已出售的放养鸡、蛋鸡、肉杂鸡必须要有相关证明对已死亡或屠宰的蛋鸡、放养鸡、肉杂鸡不予统计 对现饲养的以实际存栏量为准;
此外规模养鸡户要有科学管理记录。依照标准核查工作组到场入舍逐只进行实地核查复核结果经养殖户确认签字后张榜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才能将补贴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法律依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组织召开全国现场会,相互学习、借鉴交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二抓政策落实。积极争取并实施了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中央累计投入310亿元,支持超过9万个规模养殖场建设,有力提升了规模养殖现代化装备水平。三抓示范带动。通过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累计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3694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部省市县四级联创、层层递进”的互动氛围,打造了一大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标杆,放大示范效应。四抓技术推广。通过总结提炼成熟模式、现场指导和集中培训,在生产中推广了一批高效、实用技术,进一步夯实了规模养殖发展的科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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